“三省六部制”是自西汉以来经历代王朝逐步发展、至隋代正式确立、唐时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
隋唐至宋代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其中六部制度一直到沿用至清代末期。
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中书省和尚书省在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东汉废除中书省,只设尚书省(台),三国时恢复中书省。门下省是晋朝首先设置,南北朝依然沿袭。晋朝时期三省制度基本确立,成为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三省在各个时期的的历史作用和地位不同。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出现主要是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到隋代,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并各有明确分工,才正式确立为三省六部制,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到唐代,三省六部制度基本完善。唐代三省分掌定策、封驳和执行之权。中书省(首长中书令)、门下省(首长侍中)、尚书省(首长尚书令)都是宰相。不过后来为了均衡权力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
唐制,中书省取旨(草制)、门下省复奏(封驳)、尚书省施行,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在尚书省掌握下拥有行政、财政、司法、仪礼的大权。三省长官俱为宰相,在政事堂办公。政事堂先设于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最后干脆就改称为“中书门下”。

朝代不同,三省六部的职能也不一样,尤其到了宋代,职能更迭更是严重。
在宋代,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三省”制度至清代则不再置。
“中书省”,也称内史省。中书省的出现和汉代尚书有很大关系。西汉武帝时进一步强化君权﹐以主管文书的中书令、四尚书掌握机密要政,司马迁就是首任中书令,领尚书评议计书,中书令执掌封事。为便于出入后宫,用宦者担任,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又因有谒者之职,故名中书谒者令。中书长官有令﹑仆射。
汉成帝时增尚书为五人,并废除由宦者担任中书之制。此后至东汉末,改以士人为尚书。尚书台独掌枢要,地位日益崇重。沿至隋唐,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到唐代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以后的五代及宋代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
“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甚至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
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
“尚书省”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南朝宋时得名,是魏晋至南朝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也是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至唐代定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是尚书省统辖的六个部门,最初也叫“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后来成为帝制时代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管理机构。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

吏部: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
户部:主管国家户籍、田亩、货币、各种赋税、官员俸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礼部: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兵部: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弹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

刑部:主管国家司、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
工部:主管兴修水利、主要的土木建筑工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水利部和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