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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珠海斗门区等6地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广东:在珠海斗门区等6地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21年05月08日 21:03 新浪网 作者 用户6516197233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许悦

  通讯员 粤农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土地如何流转才合法?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广东,5月8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在开平市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暨农村承包地流转推进会,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在珠海市斗门区、佛山市南海区、南雄市、龙门县、陆河市、德庆县6个县(市、区)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方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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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实施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体制改革

  8日的会议全面总结了广东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情况,交流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好经验好做法,对全省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特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流转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将重点抓好“三个一批”:

  总结推广一批改革成果,总结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深化拓展一批改革项目,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复查,继续选取部分县区整建制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

  启动实施一批改革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实施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农村改革活力。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准确把握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珠三角地区各市要重点围绕村改居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农村股份合作制、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及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等方面先行开展试点,率先探索改革经验,树立改革典型。

  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不断推动改革提质扩面。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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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个县(市、区)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之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农业部2005年颁布实施的,施行已有16年。

  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的一个亮点是落实了“三权”分置制度,按照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要求,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主要就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

  在广东,8日的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制定配套政策举措,鼓励采用出租(转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生产托管、土地银行、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在珠海市斗门区、佛山市南海区、南雄市、龙门县、陆河市、德庆县6个县(市、区)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方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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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在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的基础上,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通过股份或份额的形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到户,不断赋予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把握好工作进度,把控好成果质量,先行开展并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地区,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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