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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兰州交警支队的问题已反馈,请您查收!

涉及兰州交警支队的问题已反馈,请您查收!
2020年05月06日 13:50 新浪网 作者 乐活兰州1

01

  听众 桂先生:元通大桥南口附近西边的斑马线取消了,认为不应该。

  答复:路口路段设置斑马线是为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的,但是与机动车畅通是冲突的。为了两方面统筹兼顾,我市一部分路口均采用合并减少斑马线来均衡人行和车行的矛盾。南北滨河路车流量大,属于“繁忙路段”,比较拥堵,所以把行人集中在一侧通行,还请所有交通参与者理解和支持。已于桂先生电话联系进行答复,当事人基本满意。

02

  听众 任女士:膜科院门口人行道长期被送餐摩托车占据,与东岗交警大队沟通无果。

  答复:4月22日上午,东岗大队副大队长郝平带领辖区民警到投诉人反映的膜科院门口路段进行了实地调研。经查看,此路段确存在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由于此路段狭窄且附近有许多快餐店,从而导致有很多送餐摩托车(美团、蜂鸟)停放在人行道等餐。

   4月22日10时,东岗大队工作人员与任女士在膜科院门口共同对送餐摩托车占据人行道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最终在膜科院西侧找到一块空场地,协商今后将所有送外卖的摩托车集中停放在此处,任女士对此方案非常满意。随后,东岗大队工作人员告知等候送餐的摩托车驾驶员,今后送餐要在膜科院西侧的空地统一排队整齐停放,送餐摩托车驾驶员对此方案表示赞成。

   东岗大队将进一步细化勤务,整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外卖快递车辆集中地段加大巡逻频次,采取错时管理及时整改乱停乱放和扎堆停放等现象,尽最大努力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03

  听众 康先生:2019年1月12日从榆中金崖到定远的路上与两辆车发生剐蹭并且受伤,和平中队的交警让先去看病之后的再说,但是后来两名司机全部电话打不通,联系不到人,无人赔偿。

  回复:2020年01月12日10时00分许,苏青平驾驶车牌号为甘ALE338的小型客车,沿东金公路行驶至金崖镇原第二造纸厂路段时,与康满存驾驶车牌号为甘ADJ812的小型客车相碰撞,致康满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金晨虹驾驶车牌号为甘A423E6的小型客车,驶入事故现场后又与甘ADJ812的小型客车相碰撞,致车辆受损、康满存受伤的交通事故。

   两次事故致康满存受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后确诊为“头颅、胸部及上腹CT平扫+体层成像+三维重建(外伤):头颅、胸部及上腹部未见明显外伤性改变,建议动态观察”。

  榆中交警大队于2020年1月18日对事故作出认定:苏青平承担第一次事故全部责任,康满存无责任;第二次事故金晨虹承担全部责任,康满存无责任。当事人均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并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收到当事人康满存的投诉后,办案民警立即与苏青平、金晨虹取得联系,并向双方车辆的投保公司询问赔偿事宜,得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黄河保险有限公司理赔员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及时与康满存联系,并对其驾驶甘ADJ812的小型客车的维修费用及康满存的医疗费用已理赔,人身损害方面根据康满存的伤情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赔偿数额为2175元(误工费:15日X145元),但康满存认为应该对其赔偿壹万至贰万元整,故未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进而投诉。

   办案民警通过了解后已于2020年4月23日电话告知康满存,若是对损害赔偿数额与对方当事人、保险公司有争议的,可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04

  听众 王先生:询问0.75吨以下的货车在兰州限行吗?

  答复:为全力保障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兰州公安交警对运输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鲜果蔬、肉类等防疫、保障民生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机动车全力给予保障,临时调整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规定。具体调整如下:

   一、核载0.75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取消每日高峰限行,可全天24小时通行。

   二、核载3吨以下(含)0.75吨以上货运机动车,由原来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在主城区通行,调整为全天24小时通行,可暂不办理通行证。

   上述措施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保障工作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向王先生解释,王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05

  听众 桂先生:武都路西口禁左,很多车就北向南到双城门再向东再回到武都路,这样导致双城门交通压力很大,武都路西口又太空。

  答复:经核实,中山路为我市连接多处城市主干道的主要道路,日常交通流量大,该路全长1.2公里,其中西关十字至庆阳路中山路丁字路口为600米左右,武都路西口位于西关十字至庆阳路中山路丁字路口之间,若在此处取消禁左,要将该丁字路口重新进行导改,增加信号灯设施,此措施会加重中山路的通行效率,进而造成周边相邻主干道的通行效率,所以不建议将武都路西口十字打开,而是让该处交通组织形成微循环。同时,庆阳路和中山路丁字路口已多次进行交通组织优化,提高了中山路车辆通行效率。已通过电话向桂先生解释,桂先生表示理解。

06

  听众 李先生:盘旋路至东岗公交车专用道已经规划了,为什么不用?五里铺至东瓯货车和私家车占用公交车道,公交车无路可走。

  答复:盘旋路至东岗东路目前还属于轨道交通路面恢复路段,虽然施划了公交专用道,相应交安设施还不完善,受疫情影响此项工作基本没有开展,现在我们和相关单位一起尽快完善此路段交安设施,启用公交专用道。已于李先生电话联系做了答复,当事人满意。

07

  听众 张先生:七里河区吴家园西街,有很多修车店,他们在人行道修车。火星街东头很多车停在盲道上,交警不管。

  答复:2020年4月23日上午,七里河大队辖区民警电话联系张先生,就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后,对张先生反映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了整治清理,今后,辖区中队将加强此路段巡逻频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张先生对大队的工作态度给予肯定,对答复表示满意。

08

  听众 薛先生:七里河郑家庄金典家园三号门人行道经常有两三辆车占据影响出行。

  答复:2020年4月23日上午9时50分左右,七里河大队辖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薛先生,就薛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对薛先生反映火星街金建嘉园三号门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电话联系,告知驾驶员尽快将车辆驶离,无法联系的车辆,辖区中队已拖移。今后,七里河大队辖区中队将加强此路段巡逻频次,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保障群众出行畅通。下午大队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薛先生,将以上情况再次与其进行沟通,薛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09

  听众 范先生:法院拍卖了一辆查扣车辆,法院手续齐全,但车管所没有合格证,没法落户。

  答复:由于第九、第十项热线电话投诉的问题均涉及“法院拍卖车辆无法落户上牌”,经联系投诉人,两名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均系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拍卖的同一批次涉案车辆,因此,我支队车管所对以上述两项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进行合并核查。

   经查,今年初,两名投诉人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从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分别竞拍了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2020年3月,两名投诉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及相关车辆手续到我支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因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扣押该批车辆时未将车辆《合格证》收回,致使该批车辆在司法拍卖后未向竞拍人提供车辆《合格证》,无法正常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业务受阻后,我支队车管所第一时间联系厅交管局车管处进行解决,经厅交管局车管处协调公安部交管局无锡科研所后,向我所提供解决方案,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公安没收”模块受理业务。得到解决方案后,车管所工作人员立即通过上述模块办理业务,并按照提供的解决方案,对系统中“合格证编号”录入法院司法文书的相关案号。在信息录入进行受理时,系统提示“合格证号码有误”,再次出现无法受理业务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支队车管所打算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以下三个措施同步推进解决,一是继续联系公安部交管局无锡科研所尽快通过系统技术层面予以解决;二是协调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联系生产厂家取得该批次车辆的合格证编号,取得编号后通过系统办理业务;三是协调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批次未收回《合格证》的车辆向竞拍人办理退车。以上核查情况及解决措施已向投诉人进行答复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和满意,后续解决情况将及时跟进答复。

10

  听众 张先生:东岗东路7437门口中间隔离带严重影响市民出行,以前没有,现在直接挡死,很不方便。

  答复:4月20日,东岗大队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又于次日下午与当事人及院内二十多名退休老职工在七四三七工厂大门口进行了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4月23日上午,东岗大队会同支队秩序大队以及辖区五中队路长、路员再次对七四三七工厂门口东侧和飞天家园A区进行了实地调研,鉴于上述两个路段的特殊情况,东岗大队目前已经在七四三七工厂门口中心隔离栏设置了缺口,以临时解决周边居民过马路困难的问题,下一步我队将积极协调支队科研设施大队在此加装道钉和配套的标志标线和人行信号灯,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此路段架设人行过街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之后,东岗大队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11

  听众 王先生:2007年12月23日,银滩大桥女儿学车时候被碾死,家属认为疑点太多,交警部门处理不公平。

  答复:

   一、开展工作的情况

   1、2020年4月21日15时,事故处理大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王先生,王先生自称名叫王尚玉,系“2007.12.13”交通事故案中死者王敏的父亲。事故大队工作人员随即调阅了“2007.12.13”事故案件的卷宗进行核实。

   2、2020年4月22日下午16时,事故处理大队工作人再次联系王先生(自称王尚玉),并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口头回复。

   二、经核查交通事故及办理的情况

   2007年12月13日6时18分,兰州蓝天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建刚(教练)驾驶甘AD7837号小型客车,车内乘坐兰州蓝天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何占胜及学员马永丰、丁红霞、王敏,沿南滨河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银滩大桥东侧250米处时车辆突然驶入左道,恰遇兰州公交集团第三客运分公司驾驶员陈振西驾驶甘A06055号公交大客车由西向东驶来,两车相撞后致甘AD7837号小客车内驾驶员刘建刚及车内乘客何占胜、马永丰、丁红霞、王敏5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07年12月28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第1421号),认定:“甘AD7837号小型客车驾驶员刘建刚负事故全部责任,甘A06055号公交大客车驾驶员陈振西不负事故责任,甘AD7837号小型客车内乘客何占胜、马永丰、丁红霞、王敏不负事故责任。并于2008年1月4日送达(王学福签收)。

   三、对反映人的回复

   1、根据案卷内的相关材料反映,对于该案件的办理当时家属没有提出异议;2、王敏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没有事故责任,从案卷中未发现有处理不公的问题;3、如果认为不是交通事故或有相关证据和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提供。

12

  听众 党先生:黄河北赵家庄停车无序,乱停乱放。

  答复:港联大道地处盐场路中段,周边老旧小区众多,群众停车需求大。原港联大道拆除后,排洪道两侧留有空地加之该巷道采用单向微循环通行,该路段具备停车条件,依照支队柔性执法理念,对于小街巷内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处罚,仅予以劝离,但收效甚微,针对群众反映的该路段停车秩序混乱的问题,河北大队将联合街道办、社区对该路段的乱停乱放进行系统性治理,设立相应的标志标牌,明确停放地点及规则,对超出停放区域和违反停放规则的依法处罚,达到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需求的同时,规范停车秩序。

   河北大队该路段的中队负责人与党先生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向其说明了整治措施,党先生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13

  微友:没意思

  西站任家庄街,自从改成单行道后,很多电动车助力车逆行,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希望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谢谢!

  答复:近年来,因非机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引发各种形态的交通事故,作为交通管理部门而言非常痛惜。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七里河大队按照支队的要求将非机动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均作为重点整治,近期,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全面落实,结合支队开展的“快递外卖电动车专项整治”,七里河大队对群众所反映的任家庄街,电动车逆行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任家庄街自设置为单行道以来,东侧设置有非机动车道,西侧设置有停车泊位(附图),任家庄街单行道只是对机动车通行有规定(附图),并未对非机动车通行有规定,对此,七里河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加大此路段非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

  微友:冬去春来

  反应一下兰州西关十字付家巷小区门口经常有车长时间停放,经常造成出入小区堵车。小区外面又面临中山路,进不去的车辆倒回来造成中山路大面积堵车。以前曾多次向12345反应过,城关交警队说小区门口没办法。希望你们能帮忙解决一下我们出入小区困难的问题,谢谢!

  答复:付家巷小区位于中山路交通运输局北侧,小区门前有一条长约20米,宽约5米左右的通道,该通道为东西双向通行,向东连接中山路。由于该通道路面狭窄,实行全路段禁止停车管理,已设立禁止停车标志。对此通道城关大队一中队每日安排快骑成员进行巡逻管控,严查乱停放车辆。但近期受疫情影响,对该通道内停放车辆采取电话告知劝离方式,由此导致通道停车问题出现反弹。对此,城关大队已责成一中队继续加强通道内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对乱停放车辆的劝阻告知,对多次违规停放车辆进行严查严处,全力保障道路畅通。

15

  微友:默默子

  兰州市很多废弃的标识标牌红绿灯杆等等,能不能在设立新的红绿灯标识的同时,拆除旧的?另外小西湖立交桥、西站十字等地方的道路指示牌标牌跟市区新设立的款式样式都不一样,能否完善细节,做到真正的精致兰州?

  答复:废弃的信号灯杆肯定是要拆除的。由于我市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太多,交警支队虽然按照 “两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行了部分改造,但还有许多设施没有改造到位,一部分旧杆件我支队计划改换版面或调整用途利用,还有一部分属于轨道交通路面恢复临时设施,我支队将结合下一步工作,根据精致兰州的要求分类施策。

16

  微友:大漠孤烟直

  4月5日早上7:25分左右,在兰州市天水路金城宾馆什字,有数十名交警在检查酒驾,其中有5个人围在什字中间闲聊,有5名交警在检查从北向南行走的机动车酒驾情况,他们把3个车道围堵成一条车道通行,只有其中只有1人手拿仪器检测,造成由北往南车辆拥堵,当时拥堵了30多辆汽车。想请问交警支队领导:交警检查酒驾本无可厚非,但是,他们这样的查法是否符合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大白天10多个交警检查酒驾,只有1人手持仪器,其它人站在路中间闲聊。造成天水路交通主干道车辆拥堵,形成新的堵点,交通不畅,当时有群众提出意见,但其中一名正式交警态度恶劣。交警这种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文明, 这种执法操作是否合规。请交警支队领导解答?

  答复:通过对今年以来交通事故案件的研判分析,发现宿醉引发交通事故较为突出,因此,东岗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针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组织警力开展了宿醉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由于在酒驾交通违法案件查处的过程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法律程序应用上较为严格,酒驾查处必须多人次配合,也符合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多警作战,一方面有助于对违法嫌疑人的控制和违法证据的固定,另一方面可以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根据网民反映的交通拥堵问题,4月5日正值周末,因为不存在早高峰,所以东岗队在早晨组织了查处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支队已要求所属各单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执勤执法工作纪律,在车流量大的时候,兼顾疏导车辆,严查酒驾交通违法的同时确保道路畅通。

17

  微友:Max·V

  我是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居民,反映一下,自从肉联厂T210路修通以后,在T210路与西津路交叉口没有设置红绿灯,左转车辆只能右转出路口后再掉头行驶;并且在西侧100米又设置了一个掉头点,而且交管部门取消了省医院西院区门口的掉头点和斑马线,导致早晚高峰这个路口行人横穿马路,掉头车辆和直行车辆相互抢道,拥堵不堪,请有关部门能及时合理调整交通设施。

  答复:T210路开通后,七里河大队联合支队秩序大队、科研设施大队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因T210号路通行车辆不多,暂定位现在的通行模式。前期省人民医院西院区门口原开口处因疫情原因暂时封闭,现已恢复原有通行状态,肉联厂护栏向西300米有行人通行豁口,两个开口已缓解了车辆、行人交叉通行的矛盾,为保障掉头点车辆有序通行,七里河大队辖区中队在此设置有三人固定岗,全天管控。高峰时段,辖区中队在此加派警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随着周边商户、大型居住区、兰州老街商业旅游景点等陆续建成使用,西津西路兰通厂路口至秀川路南口路段机动车流量及流动人口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凸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升级迫在眉睫,七里河大队已向七里河区政府、支队呈递了此路段整体交通优化报告,需要时间完成,在目前的交通通行情况下,望群众能够严格按照目前的交通设置安全出行。

18

  微友:Lionel

  七里河建兰南路道路两侧,尤其靠右侧每天大量车辆乱停乱放,原来经营商户拆除后现大量停放车辆无人管理,尤其每到傍晚和周末情况更为严重,影响行人和车辆来往,其距离不远处为七里河交警大队。望向交警支队反映落实

  答复:群众反映问题确实存在,疫情期间,所有街道社区在各居民小区设卡检查,非本小区车辆禁止入内或小区内车辆也不允许将车辆停放于院内,故此无法进入小区的车辆将车辆停放于此,因特殊情况,大队辖区中队巡逻时,对此类车辆也只能劝离或张贴警告卡,提示居民尽量不要将车辆停放于此,经过辖区中队多次劝离和告知,此路段乱停乱放车辆已明显减少。七里河大队将加强此路段巡逻频次,对此路段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形成常态化,对多次劝离仍将车辆停放于此的,将进行处罚,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19

  微友:ッ江南 style

  兰州市榆中县金崖到哈岘乡仁和的公路上,有许多榆中县哈岘乡双池的矿山上的拉矿的大车掉下的石头,没有人清理,对路上的行车有很大的隐患,而且哈岘到仁和的公路被压出很多的大坑。

  答复:针对网友反映哈岘乡至金崖镇涉及国道309、县道324及哈岘乡部分乡村道路存在运输矿石车辆超载、遗撒石子,对路面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的问题,榆中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对该路段运输矿石车辆超载、遗撒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榆中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对甘肃太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管控。

20

  微友:W²

  西站建兰南路到东闸口小区这段路上经常在禁停时段停满车,进出都很不便,而且在小区门口有两间违章简易房,严重堵塞了消防通道。

  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因为此处小区停车位已无法满足周围住户停车需求,部分群众就将车辆停放于此,此路段道路狭窄,车辆停放非常影响周围居民出行,今后,七里河大队将加强此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1

  微友:梅桂花

  我和几个朋友和起来买了些医用口罩,往新医乡村学校送,叫了个朋友的面包商务车,车号是甘AKP548,是免费给我们送的,叫别人的车还得掏车费。前面有5个座位,后面是可以装货的,结果4月12日11点25分走到天水路收费站口,被盐场堡大队交警拦下开了一个罚单,司机说了送货的情况不行,总而言之,罚款单已经开了。我觉得应该人性化一点,我觉得我做到了。交警部门应该同情一点。而且就赚了六七个箱子。就是这个箱子大了一点。超出了座位的高度,通过平台。麻烦解决一下此事。能不能让交警部门高抬贵手?罚款已经交过了。但是我要行政复议。

  答复:交警支队法制大队于4月21日15时53分致电张女士。张女士反映2020年4月12日乘坐朋友吕连芳驾驶的小型汽车甘AKP548行驶至青兰高速1873公里500米处时,因实施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被盐场堡高速大队处罚,张女士认为对吕连芳的处罚不合理想行政复议。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向张女士详细告知了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的材料、申请途径,即现场到交警支队“一号窗口”申请,或者将申请材料邮寄到交警支队及办理程序,张女士对答复表示满意。

22

  微友:空军一号

  我想咨询一下交警支队的领导1、路边违停民警以前是在车上放处罚卡片进行拍照的,现在是不是不放卡片直接拍照呢?2、在市区有些路段是电子监控抓拍违停的,那么这个抓拍,车辆是停多长时间就算违停会被抓拍呢?

  答复:1、兰州交警执勤民警在严管街禁停路段(有禁停标牌路段)对影响道路通行违停的车辆将直接拍照进行处罚;在非禁停路段违停的车辆我们首先对违停阻碍通行的车主进行电话联系并通知其移车,对电话联系不到的车主或联系后不及时移走的车辆,执勤民警会拍摄车辆违停照片,粘贴违停告知单,保证道路通行秩序。2、“电子警察”设有球机违停自动抓拍系统,该系统由电脑自动控制,将对全市禁停路段乱停放的车辆进行巡检并抓拍取证,形成24小时、半径150米区域、无须人工操纵的“全天候、全路段、全自动”的无缝管控模式。违停车辆不管有没有驾驶员,只要车辆在禁停路段停止5分钟以上就被视为违法,系统将立即启动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

23

  微友:风中奇缘

  下西园林家庄巷道狭窄,车辆在两旁乱停车,希望帮忙解决一下。

  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因为此处小区停车位已无法满足周围住户停车需求,大多群众就将车辆停放于此,此路段道路狭窄,车辆停放非常影响周围居民出行,今后,七里河大队辖区中队将加强此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4

  微友:兰州公交81路

  省医,兰医门口的车辆。每天都堵,堵的公交进不去公交站,只能停在马路中间。上个月82路在兰医发生了一起事故。公交车没有停在公交站,后面的电动车过来把乘车人撞了,事故判给公交司机了,可是我们在省医,兰医路段进不了站。

  答复:因该条道路医院较多,本地及外地就医患者多,再加上五里铺十字轨道交通正在施工,导致交通压力大,我支队辖区大队已加强了该条道路交通疏导同时加强巡逻频次。针对公交车未进站载客驾驶行为,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并抄告公交公司,提醒公交车辆在运营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乘客安全。

25

  微友:听风耳语

  我向政府反应,西固区北站兰西铁苑,院外,一公里的道路上的交通隔离栏杆被不法分破坏,请交警部门给予重视处理。

  答复:

  1.兰西铁苑住宅小区还在建设当中,该路段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因疫情的原因(1月24日除夕)将正在施工当中的路段,开放供小区业主们临时停车;

  2.该路段的标线及护栏还在完善,很多设施还在安装当中,随着疫情的降温,承建单位:甘肃陇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复工,但因违停车辆较多,损坏护栏严重,西固大队也进行说服劝离,但效果不明显。

  3.该路段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也未正式交接管理权,况且是正在施工的工地,如果严格管理会产生负面舆情,当事人表示理解!

  4.4月22日西固大队与施工方、物业进行了现场沟通,并积极配合,希望早日完工交付使用,西固大队将严格管理。

26

  微友:左岸

  兰州西站西津路中间的绿化带为什么不能安装护栏隔开呢?人图方便都横穿,能不能采取措施呢,开车路过看着很危险。

  答复:绿化带本来就是道路板块分割的一种形式,起安全隔离的作用。加装隔离护栏会增加社会成本,我支队将积极争取资金进行加装隔离,另外加强宣传力度,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和安全意识。

27

  微友:雪域高原

  鸿运润园南门前面和格林小镇东西区中间道路边上的停车位各有一辆做纱窗的外籍车辆全年固定停车,这是他们买的还是免费的?如果是免费的,他们这种行为怎么没人管?不明情况的行人都以为是他们的私家停车位呢!

  答复:针对《落实进行时》栏目群众反映关于鸿运润园南门前和格林小镇东西区道路做纱窗车辆长期占用停车的问题,雁滩大队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查看。当事人反映鸿运润园南门前和格林小镇东西区路段停车位为免费停车,大队无权对免费停车位里的正常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针对做纱窗的号牌为冀R***19和甘A***28的车辆长期占用免费停车位的问题,雁滩大队已及时通知车主挪车,并对其长时间肆意占用免费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车主对其车辆长时间停放免费停车位的行为表达歉意,并已将两辆车挪至收费停车场停放。

28

  微友:。。。

  西固区西行线梁家湾路段每天早上拥堵,偶尔会站四五个交警,但交警只在哪拦大车,不疏导

  答复:2020年4月22日早07:30西固大队民警实地查看的确存在拥堵(二冶公司承建单位桥梁建设),因复工复产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出及施工现场道路窄小,由原来的两车道变为一个车道,早晚高峰存在拥堵,西固大队已安排警力加强早晚高峰疏导、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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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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