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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违规遭监管通报,宁波东海银行回应:股东持股超比例,正积极引入投资者

三股东违规遭监管通报,宁波东海银行回应:股东持股超比例,正积极引入投资者
2020年07月08日 21:50 新浪网 作者 新金融深度

  来源/新华融媒看财经

  编辑/初九

  7月4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涉及38家公司。其中,名单中的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远大集团")、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均持股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东海银行")。记者从宁波东海银行了解到,中国远大集团被通报的主要原因是通过3家子公司间接持有该行28.97%的股份,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目前中国远大集团正在会同宁波东海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使股权比例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水平。另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已将所持该行股权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对于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的违规原因,宁波东海银行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都是类似的,都是(持股比例)这一方面的原因。"宁波东海银行表示,该行依法独立合规经营,与此次被通报的三家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贷款融资等相关业务。上述股东持股超比例事项对正常经营管理未产生任何影响。不过,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宁波银保监局共对宁波东海银行开出了7张罚单,就在近期,宁波东海银行管理层进行了一次大洗牌,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多名董事等都经历换血。三家股东持股超比例待解决公开资料显示,宁波东海银行前身为成立于1988年的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合作社,2011年7月,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经宁波银监局批复同意成立宁波东海银行,注册资本5.09亿元;2015年底,增资扩股为10.18亿元。据官网介绍,宁波东海银行一家股东实力雄厚的地方性一级法人金融机构,由中国远大集团及宁波市、象山县两级人民政府推荐的优质国有企业、多家民营大型上市公司及其他法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组建而成。截至2018年3月,宁波东海银行共有在岗员工400人左右,在宁波市范围内共设有12家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指出,此次公布的38名股东具体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3家股东因何违规遭银保监会点名?目前整改情况如何?宁波东海银行办公室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相关情况已在官网公告,违规事项、整改情况等以公告披露的为准。记者在宁波东海银行官网的一份《情况说明》公告中看到,中国远大集团被通报的主要原因是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公告称,由于历史原因,本行2012年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及2015年同比例增资扩股时,经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中国远大集团通过3家子公司间接持有本行28.97%的股份,该情况超出银保监会"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的要求。记者查询发现,中国远大集团并未直接控股宁波东海银行。其中,宁波东海银行的第三大股东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由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而远大产业控股的大股份为中国远大集团,持股比例为38.59%。并列第三大股东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持股98.52%。简介显示,远大医药的前身是武汉制药厂。2002年中国远大集团进行资产重组,后更名为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同样是中国远大集团,持股比例为41.77%。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宁波东海银行9.6575%的股份,三家公司的持股总额为28.9725%,与官网公告中披露的数据吻合。宁波东海银行在公告强调,中国远大集团取得本行股份时均依法经原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目前正在会同本行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使股权比例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水平。公告同时披露了另外2家公司的遭通报股东的整改情况。公告称,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将所持本行股权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资料显示,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东海银行9.6575%、9.6575%股份。其中,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华松工具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更名。2014年1月20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宁波东海银行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同意杭州华松工具有限公司受让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东海银行9.66%股份。公告并未披露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的违规原因,对此,宁波东海银行办公室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都是类似的,都是(持股比例)这一方面的原因。"宁波东海银行称,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全力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使股东持股比例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水平。多次收罚单、高管经历大洗牌宁波东海银行还在公告中披露了近期的经营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1-6月,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营业净利润8562.12万元,分别较2019年同期增长49.9%和190.5%,流动性充足,经营管理情况持续向好,经营业绩保持快速健康增长。不过,记者未在宁波东海银行官网查询到该行的年报数据。第三方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宁波东海银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1.43亿元、2.64亿元,增幅分别为-20.85%、-33.39%、85.34%;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108.19万元、1781.95万元、4176.12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354.39%、-42.67%、134.36%,呈现先降后升的变化趋势。与此同时,宁波东海银行的资产、负债呈现逐年缩水的趋势,截至2019年底,宁波东海银行总资产从2017年的147.52亿元降至100.64亿元,总负债从140.1亿元降至92.62亿元。

三股东违规遭监管通报,宁波东海银行回应:股东持股超比例,正积极引入投资者

  宁波东海银行表示,该行依法独立合规经营,与此次被通报的三家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贷款融资等相关业务。上述股东持股超比例事项对正常经营管理未产生任何影响。不过,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宁波东海银行收到了监管开出的多张罚单,违规事项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违规办理股权质押和关联交易业务等。其中,2017年1月6日,宁波银保监局公布的一份罚单显示,宁波东海银行因在2015年现场检查中发现个别支行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对2015年度宁波银监局发送的监管意见执行不力,部分问题未及时整改等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这是近些年来宁波银保监局对其开出的7张罚单中,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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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近年来宁波东海银行管理层进行了一次大洗牌。2015年5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施先强受贿罪一审判决书显示,宁波银监局党委原委员、原副局长施先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总计103.63万余元。其中原包商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宁波东海银行副行长、行长陈某为获得其任职推荐,从2012年至2014年,先后5次向施先强行贿共计40.94万余元。记者看到,判决书中,宁波东海银行一位高管证言显示,2012年该行改制完成,急需高管,施先强打电话给他,称包商银行宁波分行负责人陈某的业务能力不错,有来其银行工作的想法,让他考虑一下。后来陈某担任了宁波东海银行副行长,并于2014年9月起任行长。很快,2014年10月,施先强落马,获刑8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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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宁波东海银行行长一职经历换将。2019年3月14日,现任宁波东海银行行长齐中洋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今年3月18日,银保监会一连发布6份公告,宁波东海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4位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公告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银保监局审核,核准刘元宁波东海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江维嘉为副董事长,周思远、齐中洋为董事,徐衍修、刘瑞晗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记者注意到,刘元此前就曾担任宁波东海银行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4月20日,该行的法定代表人由刘元变更为张伟。今年3月9日,宁波东海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由张伟再次变更为刘元。2019年3月22日,宁波银保监局开出的一份罚单显示,时任法定代表人张伟对宁波东海银行信息科技治理存在严重问题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处以警告处分。企查查资料显示,张伟除曾担任宁波东海银行前董事长、前法定代表人,还是中国远大集团旗下的珠海誉欣企业管理中信(有限合伙)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08%。7月3日,即"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发布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经济日报》上发文指出,"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等。就中小银行和保险、信托公司而言,最突出的不良案例是大股东操控、内部控制,还有比较普遍的行政干预现象。"银保监会表示,此次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进一步明确严监管导向,同时惩戒股东违法行为,希望能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对于接下来如何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管理,银保监会指出,总体上,将坚持"两个不变":坚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银行保险机构改革、优化股东结构的积极取向不变;坚持严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的高压态势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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