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学术造假成本太低,而追溯学术不端,是对“坚守本心”学者的肯定

学术造假成本太低,而追溯学术不端,是对“坚守本心”学者的肯定
2020年09月21日 23:00 新浪网 作者 教育思享

  导读:学术造假被指成本太低,建信用体系是否能成为惩戒利器?

  学术造假,在如今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那么,在国外封锁技术的不确定因素下,中国要不要严厉打击学术造假?

实际上,打击学术造假是毋庸置疑的。

  

  笔者以为,处理学术造假的问题,也必须正视两个问题。一则是正视过去的学术造假问题,其中最为刺眼的莫过于捆绑在人才身上的职称。二则是学术造假谁来牵头处理的问题。

  可能有人说,为什么要关心过去学术造假,这样做根本是浪费精力,有这些精力还不如投入到当下学术造假。

  这样的话看似很有道理,实际上却并不可取。

  

  首先,学术造假是风气问题,不应该只是看到当下,还要看到过去。不能因为有些人学术造假早,就应该享受学术造假带来的巨大利益。其次,学术造假追溯过去,既是对当前学者的肯定,更是对曾经坚守本心的学者一种肯定,毕竟在风气不正下,能够坚持本心就并不容易,否则以后谁还愿意保持“初心”?最后,学术造假的追溯,有利于彰显公平,是犯错和惩罚的呼应。

  在2016年底,曾经有国内某大学校长“学术不端”的问题遭到了曝光,最后也受到了一系列的惩罚,无疑对学术造假起到了一些威慑,但是却未必能够消除学者内心的侥幸心理。而没有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被视为没有,这种思维也要不得。

  

然而,对于学术造假处理起来,并不容易。

  不得不说,对于学术上有一些权重的学者,如果出现了学术造假,到底该如何?

  众所周知,中国科学技术方面,还有许多瓶颈需要攻克,然而要是在这些关键领域,出现了学术造假问题,处理起来确实极为棘手。责罚过重,极有可能影响当前重要科技进展,但是处罚过轻,却又难以达到效果。

  

  因此,当下对于学术造假,惩罚就成为了双刃剑,追溯学术造假也很难在当下实现。

  过去,对于学术造假的问题,其实各个部门都想尽了办法,几乎一段时间,就会发布一些政策,甚至可以说是密集推出。2015年,中国科协、科技部、教育部等7部门曾经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还有2016年,教育部也颁布过《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及以科技部牵头的15个部门推出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针对学术造假,有人提出了要建立信用体系,来根治这样的顽疾。但是笔者以为无论是什么体系,最终还是要看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否则即便是建立起信用体系,那也很难起到真正的作用。而实际上在2007年,科技部就曾联合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6部门共同建立起“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最后效果如何?也不用笔者再多说,究其原因,可能源于惩罚上并不给力。这其中也可能存在惩罚主体的模糊问题。因此,应该重视谁来监督,谁来处理的问题,是否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回避问题。

  

  不得不说,对于学术不端的行为,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遥远,但是学术不端却关系着一个国家科技的未来,也就意味着这样的问题与每一个人又都息息相关。出现问题的,往往都是学术上有所作为的专家教授。然而,在出台任何机制前,需要许多部门想清楚一点,对于那些对中国科学领域有着一定影响的学者,一旦出现学术造假问题,到底给以什么样的惩罚。

  当然,如果能够从学术论文发表的门槛和质量上发力,或许这样的问题更容易解决,而且这不仅仅是治理了学术不端问题,更是救了一批中国学者。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