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一场技术型庭审
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开庭”了
一起到现场一探究竟吧
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要求,9月17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对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的罪犯符某某、郭某某假释一案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庭审中
李思阳全神贯注听取了
海南省海口监狱
对罪犯提请假释建议书及
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情况的举证、
罪犯的陈述
了解了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运用语音对讲系统发表了出庭意见
通过远程庭审系统
李思阳全程、实时
参与到庭审活动中
对法院审理活动进行了同步监督
经法庭审理、合议
当庭裁定对罪犯符某某、郭某某
予以假释
王嗣龙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
假释,就是在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原判的刑期已经执行二分之一以上,然后经过社区矫正机关的评估认为,可以进行社区矫正,不会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我们对罪犯进行从宽的处理。
”
检察长通过
远程视频方式出庭履职
标志着市检察院在不断探索和创新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方面
取得了新的进展
入额院领导办案已成为新常态
运用科技力量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这波操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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