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纪委监委网站 )
金融系统的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既包括有形的“特产”,如高端信用卡、纪念币(钞)、金融机构宣传品、授课费、薪酬奖励,金融机构非公开定向发行(发放)的存贷款、信托、理财和保险产品等;又包括无形的“资源”,如金融监管或经营服务相关的审批权决定权、可获利内部信息和机会等。
纪念币、机构宣传品、可获利内部信息!果然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黄河吃大鲤鱼呀!
其中,特别提到了由爆雷P2P、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问题衍生出的一种新型腐败现象,公职人员在网贷清理、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查办中利用职务之便搞“特权挽损”。
以前只知道公务员、事业编、央企国企员工给人做担保的含金量是最高的,在金字塔顶端一字排开的。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非常优质的放款对象,审核松、额度高、利率也是非常便宜。属于两条腿的房本、行走的提款机。
册那!这身份原来还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在投资私募基金、P2P爆雷之后,“特权挽损”,特别渠道受偿。
啥也不说了,先让还没讨回钱的缓口气,想办法自我平复下心情。
你为什么不敢报案?
马上年底了,该结的账都会结一下的。财兔君先撇开反腐大局暂且不表,就说说大家最关心的P2P爆雷维权,讨回投资款。
财兔君觉得这种事情也没必要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单论我们自己,反思在投的P2P爆雷跑路之后,能力范围之内,讨钱的行动是不是明智的。
老粉们都知道财兔君专注互金、新金融话题,经常会有很多的粉丝在后台咨询。
财兔君发现一个奇特但是很多投资人都会有的心理现象,就是发现平台有危机,甚至已经知道P2P爆雷,老板跑路,还在纠结要不要报警。
(来源:公开网络)
总结了一下纠结点主要在于,一是寄希望于只要平台创始人还在,就会继续组局忽悠后续的人接盘,自己就有机会全身而退;二是害怕一旦立案,创始人进去了,所有资金要交国库,再也回不来了。
这里要澄清一下,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案进行立案侦查,警方是冻结账户、追缴账款。不要轻信QQ维权群里浑水摸鱼的老赖们故意混淆感念。最后会在法院审判结束后,是要将这些钱按比例发还给投资者。
缺点就是可能周期会比较长点,返还比例少些。根据财兔君的经验,短的也要一两年,长的四五年也有可能,而返款的比例则要根据追缴资金的多少来决定。
这事,你是选择继续对已经自身难保的平台创始人力挽狂澜抱有希望呢?还是相信国家机器?
是相信员工都已经纷纷跳船的平台公司?还是相信警方经侦的追缴能力?
想要最终拿回来的钱,是平台忽悠后来者接盘填补给前边的人,还是愿意等待,案件了解之后,清清爽爽,通过法院判决依法给你返还的,干干净净的钱。
大家都是成年人,能够扪心自问回答以上三个问题,就不会继续纠结要不要报案这个问题了。
水深火热的二次收割
曾有经侦朋友告诉财兔君一些办案细节,觉得很有用。
最重要的就是不论什么案件,步骤不分前后,各自分工,争取做到同步。
办案经费都是由国家拨付,不存在大家道听途说要从追回资产扣除这么一说。
更不存在报案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会被没收上缴国库,拿不回来了。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
比如说平台集资1000万买两套房,结果涨了500万。这上涨的500万就属非法收益,国家予以没收。而原来的1000万是应当返还给投资人的部分。
另外,比如国家一共罚了e租宝和丁宁18亿,是不是把投资人的钱都当做罚款了?这里可以肯定的说:不会。
投资人只需配合登记信息,了解情况。而如果不报警,那就意味着选择成立债委会自救。那面临的就是。
债委会去实地讨债,你要不要出钱出人出力?请律师你要不要凑个份子?会不会有“老赖”混入投资人群制造恐慌?会不会有内部公司的拖来拖延时间?
投资人的苦,何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