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研究,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幼儿中心)利用现有资源或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政策要点
到2020年底,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至少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幼儿园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
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
到2025年,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全市托幼服务一体化的幼儿园(幼儿中心)达200家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了,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
何为托幼一体化?
实行托幼一体化体系的整体化教育的根本目的与价值取向是为了重视0~3岁阶段儿童潜力的开发和科学教养,尊重早期婴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通过整合利用多种教育资源从而为早期婴幼儿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托幼一体化解决婴儿阶段和幼儿阶段衔接和过渡的问题。把0-3婴儿阶段和3-6幼儿阶段做有效的衔接和过渡,达到幼儿园托幼教育一体化,同时满足市场托育的需求。
为什么幼儿园更适合做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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