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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追责洛 阳警 方:侵占房屋打伤律 师为啥不予立 案

国.家信.访局追责洛 阳警 方:侵占房屋打伤律 师为啥不予立 案
2019年10月15日 11:17 新浪网 作者 时尚娱乐观察

  国.家信.访局追责洛 阳警 方:侵占房屋打伤律 师为啥不予立 案

  【导读】杨孟军、孙茂东、刘可以、侯志清四名购房者执迷不悟,不去向韩荣彪、赵合民、陈海燕三名非法卖房人依法追还被骗的购房款,而是四人联.合.起.来以非法暴.力行为阻止债权人正常诉.讼,打伤律师,将债权人围堵家中,采取谩骂、恐.吓等手段进行人身攻击和人身威胁。此外,他们四人还对开发商到处散布谣言,在网络上捏造事实,并在法.院无.理.取.闹。洛阳市公.安局竟然支持重庆路分.局不予立案。国.家信.访局追责洛阳警方:侵占房屋打伤律师为啥不予立案。

  四处房产被人侵占

  2001年3月18日,河南通元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元置业)将通元·新新家园1#-6#住宅楼建设承包给洛阳市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泰基公.司),双方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竣工后,通元置业将其开发的新新家园小区部分房产抵偿所欠泰基公.司施工工程款,包括2号楼4门701室、3号楼4门401室、3号楼4门302室、6号楼1门202室四处房产。

  2011年1月23日,河南通元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新家园张.贴《通知》:要求各业主提.供购房手续,例行登记。排查过程中,却发现2-4-701室住户杨孟军、3-4-302室住户孙茂东、3-4-401室住户刘可以、6-1-202室住户侯志清均无法提.供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手续。

  经调.查,是一位叫韩荣彪的人,将3-4-302室(约100平方米)、3-4-401室(约100平方米)均以10万元左右价.格,分别卖给了孙茂东、刘可以。还有一位叫赵合民,将2-4-701室(约81平方米)以4万元价.格卖给了杨孟军。另外,2006年10月29日,新新家园物业负责人陈海燕将6-1-202室(约90平方米)以7万元价.格卖给了侯志清。

  另外查明,通元置业与韩荣彪、牛红娥签订了《房屋抵债协议》,已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而赵合民是牛红娥的外甥,与开发商通元置业、承建方泰基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至于新新家园物业负责人陈海燕,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出.售公.司房产并侵占购房款 ,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北.京一资深律师现身说法,综上所述,韩荣彪、赵合民、陈海燕三人出.售通元置业房产,均为个人非法行为,因为房屋只有产权人才有资格出.售,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却私自将其卖掉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没有取得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而孙茂东、刘可以、杨孟军、侯志清四名购房者,是可以依法向韩荣彪、赵合民、陈海燕三人追还被骗的购房款,但是必须搬离所购房屋,否则已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洛阳警方不予立案

  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却总有人心存侥幸,执迷不悟,甚至以身试法,酿造悲剧。新新家园施工单位泰基公.司,在通.过法.院对属于公.司的上诉四处房产进行确权过程中,杨孟军、孙茂东、刘可以、侯志清四名购房者,不去向韩荣彪、赵合民、陈海燕三名非法卖房人依法追还被骗的购房款,而是四人联.合.起.来以非法暴.力行为阻止施工单位泰基公.司正常的诉.讼,在一次开庭时将泰基公.司律师张文松打伤,当时.报案后,出警的是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分.局,至今没有结案。而后,他们四人将泰基公.司总经理张应坤围堵家中,采取长时间的谩骂、恐.吓等手段进行人身攻击和人身威胁,此案由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接警,至今也没有结案。此外,他们四人筹资雇.佣“水军”,公开对开发商通元置业到处散布谣言,在网络上捏造事实,并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理.取.闹。

  2014年4月23日,通元置业杨先生向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分.局提交杨孟军、孙茂东、刘可以、侯志清四人寻衅滋事的控.告材料。2014年6.月20日,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分.局作出重庆公(案)不立字【2014】00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2014年7月9日,通元置业杨先生向洛阳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2014年7月15日,洛阳市公.安局作出洛公(刑复核)字【2014】011号刑事复核决定书:杨孟军等四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维持重庆路分.局重庆公刑复字【2014】001号的复议决定书。

  “殴.打律师、恐.吓总经理、侵占他人房屋、在网络上捏造事实、在法.院无.理.取.闹,这不都是犯罪事实吗?难道还不构成寻衅滋事吗?”通元置业杨先生为了公.司权益依法维.权,对洛阳市公.安局支持重庆路分.局不予立案的作法反映投诉至国.家信.访局。

  2019年9月12日,国.家信.访局转交河南省信.访局,后层层批转至洛阳市信.访局、洛阳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将此案转交给重庆分.局处理,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相信法.律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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