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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个月牡丹江市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381万元

前10个月牡丹江市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381万元
2020年12月02日 08:42 新浪网 作者 金台资讯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推行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政策,出租人也可以申请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财政局获悉,前10个月,全市累计为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381万元。

  据介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规定,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截至10月末,牡丹江市共计为出租人减免两税175万元。

  此外,牡丹江市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文体和娱乐业、旅游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用房产、土地,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前10个月已累计为自用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减免两税4206万元。

  下一步,市财税部门将继续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快速恢复发展,进一步推动牡丹江市经济加快发展。(孙怀雨 记者 刘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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