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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容易退费难 法院判决获点赞

交费容易退费难 法院判决获点赞
2025年03月25日 11:11 新浪网 作者 金台资讯

  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的小李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听说货车司机很抢手,于是向某驾校支付了9000元驾驶培训费,并签署了《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及补充协议,打算考个A照,找一份稳当的工作。

  然而,小李在参加完科目一考试后,生病住院,被查出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高血压病2级、2型糖尿病等疾病,医生建议其不适宜驾驶货车。因此,小李多次要求驾校退还培训费利息,但双方就退款金额及流程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后,小李将驾校诉至法院。

  在庭审中,小李表示,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因学员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参加培训考试的一律不退费,但他的情况属于因健康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并非恶意违约。他同意扣除科目一的考试费用,但希望驾校能够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

  驾校认为,双方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因学员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参加培训考试的一律不退费。因此,他们拒绝了小李的退费请求。

  东西湖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然而,考虑到小李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罹患可能影响驾驶的严重疾病,其通过培训获得A2类型驾照的合同目的实际已经无法实现。为防止形成合同僵局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从公平及效率原则出发,法院决定解除双方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关于退费问题,法院结合小李参加培训的项目、终止时间、培训情况等因素,酌情扣减30%后,判决驾校向小李退还培训费用6300元。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特别是在健身、美容、教育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领域。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当核实清楚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并结合自身的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理性消费,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商家的服务内容和退款政策切勿在商家“多买多得”“限时优惠”等宣传营销手段的影响下冲动买单。市场上也确实存在一些商家在收取预付费用后,变更经营场所造成消费者接受服务明显不便、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有的商家在销售服务合同中添加“任何情况下对预付费用不予退还”“记名预付卡遗失不补”等霸王条款。

  根据2025年5月1日即将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行为均属于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应预付式费用的法定情形。商家的上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均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一旦发生上述情形,消费者可以选择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应注意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收据、微信聊天记录、宣传手册等,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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