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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家麻辣烫店老板被抓,竟然在汤汁中加入有毒罂粟壳粉末

湖南一家麻辣烫店老板被抓,竟然在汤汁中加入有毒罂粟壳粉末
2021年09月29日 11:51 新浪网 作者 普法故事

  事发湖南省桃江县,一家麻辣烫店老板为了吸引顾客,竟然在汤汁加入有毒有害的罂粟壳粉末,被警方依法逮捕。2021年9月29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起诉书,披露了这起黑心勾当不为人知的一幕。

  贺某某,男,1962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经商,湖南省桃江县人,住桃江县。因犯流氓罪、妨害公务罪,于1982年4月29日被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1年4月30日被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5月11日被桃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贺某某从2019年3月开始在桃江县某某镇某某巷某某号经营“桃江县麻某麻辣烫店”,为了使店里制售的麻辣烫口味更好,吸引更多的人来店里吃麻辣烫,其从桃江县蔬菜市场购买了300元罂粟壳粉。

  贺某某分别于2020年5月、2021年4月先后三次用纱布包裹着罂粟壳粉放入麻辣烫汤汁里熬制,制作成麻辣烫销售给顾客食用,每天的销售额在250元左右。

  2021年4月19日,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取贺某某店里的卤制汤做样品进行检测。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抽样的汤料中含有不得检出物罂粟碱、吗啡、那可丁成分,上述物质不符合国家法律有关的要求。

  贺某某被捕后供述,证实他从2019年3月开始经营“麻某麻辣烫店”,调料和汤汁都是他负责采购和调配的。2020年5月份,他在桃江县蔬菜市场一个店里买了300元罂粟壳粉,买回来的当月放了两次在麻辣烫汤底中,2021年4月又放了一次。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贺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贺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指控成立,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贺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贺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虽具有犯罪前科,但时隔久远,且此后一直没有犯罪记录,可不作为从重处罚依据予以评价。

  

  贺某某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贺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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