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每年春节,一些民生服务项目价格上涨都是绕不过的话题,对政府部门来说,不要再习惯于临时措施,而是要找出规律,哪些需要临时性涨价,怎么涨,谁来买单?把这些都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市场运行更有序,让老百姓更满意。
日前,多地出租车宣布增收春节补贴费,滴滴也在13日表示将收取1-9元不等的春节服务费。从舆论普遍反映来看,都集中在经济补偿原理上,即市民希望服务者留下来,那就要给服务者经济补偿,加班要有加班工资,服务者在春节7天的劳动,同样需要依法享受加班工资。而从市场供给的角度说,这也是一种供不应求情况下的价格调节机制,这当然都有道理。
但是,如果从法制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春节服务价格的调整,还需要回到法制轨道上来。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其余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提高服务者的经济补偿,应该来自服务者所属的企业,而不是由消费者代企业买单。比如滴滴提出,“春节司机服务费”全额给到司机,这无异于消费者为滴滴买单。
这并不是说消费者又想享受春节期间的服务不短缺,又不想多出钱,是小市民心态。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说,政府有责任让市民在春节期间享有满意的市场服务。如果其中有哪些服务存在短缺,政府则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比如,各地政府在春节期间向市场投放平价猪肉,保证所有人都能满意地吃上平价的猪肉菜肴。为什么政府不单纯放任猪肉春节涨价呢?
很显然,如果单纯放任涨价而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老百姓必然不高兴,有违于民生服务的初衷。出租车、网约车可以涨价,外卖当然也有理由涨价,旅游景点也有理由涨价,可以说所有服务业都有理由涨价,如果这样一来,那会是一个怎样的春节啊?但事实上,商场并没有借此提高商品价格,医院也没有提高挂号费,景点也没有提高门票价格,很多城市也没有提高打车价格,特别是北上广深,好像最有理由涨价,人家为啥不涨价?因为对服务者的补偿由企业消化了。那么为什么打车涨价的城市,就非得让消费者买单呢?
或许有人问,飞机和高铁涨价你怎么说?事实上,飞机和高铁实行的是峰谷价格,淡季或冷线路的票价往往是旺季和热线路票价的几折,这才是真正的市场调节。如果出租车和网约车也要市场调节,能不能有一段时间费用也打打折?事实上,这样的事并没有出现。
如果政府部门认可出租车和网约车提高春节期间的运行价格,那么不妨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给每个市民的公交卡上免费充值几十元钱,把消费者买单改为政府买单。这不是抬杠,只有把这种行为纳入法制轨道,才能保证公平。否则,对那些坚持不涨价的服务单位来说,就是不公平的,反而在客观上纵容一些服务单位变相涨价,因而也加大了政府监管的难度。
每年春节,一些民生服务项目价格上涨都是绕不过的话题,对政府部门来说,不要再习惯于临时措施,而是要找出规律,哪些需要临时性涨价,怎么涨,谁来买单?把这些都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市场运行更有序,让老百姓更满意。(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