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主场对阵上海上港的比赛是本轮最受关注的一场比赛,最终鲁能在主场3:1大胜上海上港,但是比赛中有一个特别有争议的地方,那就是刘军帅的那个禁区内手球。主裁判克拉滕伯格反复看了视频回放后,判罚这个手球不是犯规,没有判罚点球,于是有上港球迷说黑哨,有鲁能球迷说报应,但是这些都带有主观臆断和情绪在里面。下面让中圈君为您用最新的规则解读下,为什么这个球不应该是一个点球。
很多球迷错误地认为,在国际足联最新的规则中关于手球犯规的认定取消了故意和非故意的判罚标准后,只要手接触到球就应该被判罚犯规,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刘军帅的这个手球至少有两点规则支撑不应该被判罚犯规。
第一点:是不是自然位置?
国际足联手球犯规的认定标准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手或臂部触球并且手或臂部的位置使得身体不自然地扩大
。而刘军帅这个球是在封堵对方射门的情况下身体后仰,所以这个时候是不会把手背在身后的,把手臂打开是为了支撑身体。而规则中有这样一条就是:
队员倒地时手臂处于身体和地面之间以支撑身体,属于自然动作
。所以这个手球不应判为犯规。就和下图中河北华夏幸福球员虽然用手触球,但是没被判罚犯规一样的。
第二点:是不是获利?
手处于自然位置的手球也并不是不犯规,还有一个需要判断标准就是是不获利,只要因此获利就肯定是犯规。规定中是这样说的:
在手或臂部触球后,获得了控球权,然后进球得分或创造了进球得分的机会,应视为手球犯规。
而这个球打在刘军帅身体后,即使不碰刘军帅的手上海上港也无法获得球权,所以并没有因此获利,不应该被判为手球。
所以,基于以上两点,主裁判克拉滕伯格不判罚点球是有足够依据的,这是一个正确的判罚,而并不是像某些球迷所言,报应啊!找平衡啊之类的,足球场上要用规则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