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记》有云:“婚姻者,居屋之大伦也。”
从古至今,婚姻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另一半选对了,彼此恩爱,相互欢喜。
另一半选错了,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家住云南的李女士,长年被丈夫家暴。
她与丈夫结婚近十年,有3个孩子,可谓是平淡的幸福。
奈何丈夫嗜酒如命,另外脾气也不好,所以每次喝醉了都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殴打李女士。
因此,李女士长年活在对丈夫的恐惧里,不敢有任何反抗的心思,因为越反抗,受到的伤害就越大。
有人会问,为什么李女士不找家人帮忙?
一开始家人还会劝,但后面习以为常,认为这只是夫妻之间正常发生的事情。
如俗语所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
李女士看到家人的态度,至此心灰意冷,不再对家人抱有希望。
日子就这样慢慢过着,丈夫暴力着,妻子忍受着,父母漠视着。

某一天,他们再次发生争吵。
父母看到这样的情况,迅速把孩子带走了,让孩子远离吵架中心。
准备像往常一样,等他们吵完,打完,再把孩子送回来。
但事情的结局最终没有像往常一样发展。
充满暴力的婚姻在这次的争吵中结束了,以悲剧落幕。

女子遭家暴至尿失禁
丈夫滑倒被反杀
2021年4月3日的晚上,丈夫李强喝的醉醺醺的回到家中。
李父母看到此情况,因为怕孩子见到暴力场面,便立马把孩子拉出去了。
但和平时不一样,李强这次没有打妻子,直接走到床边躺下了。
妻子以为会安然的度过一天,但下一秒,丈夫李强突然就从床上起来,撸起袖子开始对妻子动手。
他揪着妻子的头发,毫无顾忌的将妻子猛地拉到床边。
抡起他的双拳,开始肆无忌惮的殴打妻子。
一边打,一边怒吼:“叫你敢不理老子!叫你敢给老子脸色看!你算什么东西!”
我想说这是在外面受了多大的窝囊气,才能对妻子下手,如此不知轻重。
李女士试图逃跑,但面对男女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根本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与此同时,李女士越反抗,李强就像变态一样,不仅没有愧疚,反而越兴奋,简直是丧心病狂。
李强真是心狠手辣啊,使出吃奶的力气对妻子施暴。
十几分钟后,妻子被打的面目全非,打的尿失禁,尿液打湿了她的裤子,流到床周围。
面对如此的境况,李强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打的更起劲了。
过了几分钟,也许是打累了,李强停手了。
李女士也趁此空档期,向外跑去,想远离是非之地。
见到这样的情况,李强瞬间上去想要抓住她,但踩到地上未干的尿液,身体失去平衡,倒向地面。
妻子看到醉酒的李强倒在地上,无法再起来对她进行施暴了,为了以后不再被施暴,她的心中冒出一个邪恶的念头并付出实践。

她坐在丈夫的背上,竭尽全力的勒住他的脖子,不管丈夫如何挣扎,她丝毫不放手。
过了一会,她感到丈夫没有挣扎了,便松开了双手。
但又害怕丈夫只是昏过去了,等他醒来,自己面对的又是各种殴打,因此又拿毛巾缠在他的脖子上,狠狠地勒住。
与此同时,她也将自己内心这十年所受的委屈和殴打一并发泄在丈夫身上。
不久之后,她停手了,拿出手机,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将李强送进医院,但此时的李强已经归西了,无法挽救了。
经过专业的机构鉴定,李女士虽然全身是伤,但不严重,被评为轻伤。
她的丈夫是窒息性死亡,被李女士亲手勒死。

女子投案自首,家属谅解
法院:判三缓五
4月5日,李女士被刑事拘留。
4月20日,李女士被正式逮捕。
经过调查得知,李女士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同时她的公婆对此情况知悉。
李强的父母写了谅解书,再加上李女士主动自首,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可以对李女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无论有什么原因,既然杀了人,那么必定要付出一些代价。

结合李女士的做法是因为长期遭受丈夫的家暴,并且是在特定时刻采取的反抗行为,再加上李女士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公婆出具的谅解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对于这样的判决,有些人认为不合理,认为李强是死有余辜,对妻子每天进行家暴,将李女士打到尿失禁了,李女士只是出手反击,防卫过当罢了。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说李女士是在被李强殴打的过程中,失手将李强勒死了或者用刀子捅死了,这是属于防卫过当。
但她是在李强倒下,没有行为能力的时候去勒死他,这就是属于故意杀人,不属于防卫过当。
悲剧的发生往往的多方面的因素,这件事情当中,除了当事人,李强的父母也有很大的责任。
我们可以接受孩子父母发生争吵甚至动手的时候将孩子带走,因为孩子是无辜的。
但是我们不能接受父母将这样的情况置之不理,将此认为是夫妻正常的事情,从而采取放任的态度。
那么事情的走向终将会失控,产生无法挽回的人间悲剧。
我想说家暴一旦发生,就不会床头吵架床尾和,因为家暴的本质是一种长期的、反复的、系统性的行为。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在第一次发生家暴时有效应对,家暴可能就会无数次地发生。
所以一旦发生家暴,就必须要采取应对措施,而不是敷衍或者忍耐了事。

被家暴不是家庭问题
近年来,因家暴而产生的悲剧并不少见。
2006年,陕西杨女士每天不仅要忍受丈夫赵某的拳打脚踢,还要忍受他的语言暴力。
即便是在杨女士怀孕期间,赵某也没有丝毫收敛。
但杨女士从未反抗过。
直到有一天丈夫赵某将斧子扔在杨女士身上说到:
“一把斧头,一根绳子,选一种方式自杀。不然的话,死的就不是你一个人,而是你全家。”
以家人性命威胁,杨女士这次再也不忍了。
夜幕降临,杨女士举起斧子朝着憨憨大睡的丈夫赵某砍去,一共砍了16刀,招招致命。
这次,她再也不会被丈夫家暴了,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2019年,广西一女子因受不了丈夫的长期家暴,和女儿一起把丈夫杀了并抛尸;
2021年,浙江义乌一女子因为家庭积怨,在丈夫酒后熟睡时用石头将其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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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类似的事情,网友都会问:为什么被家暴了不离开?
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律师李莹这样说:这与受害者面临的多重困境有关,也与特殊的心理状态有关。
在大部分的人眼里认为家暴是丑事,是小事,是夫妻之间正常的争吵,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阻止了她们想要离开的勇气。
另一方面,有的家暴受害者认为孩子不能没有父亲,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时承受异样眼光;
有的家暴受害者缺乏家里人支持,由于很久没有工作,所以没有经济来源,如果离婚了便无法养活自己以及孩子;
有的家暴受害者被家暴者威胁,比如你要离婚,我就杀了你全家,到死也不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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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家暴,是全社会必须反对的暴力犯罪。
忍让、退步,只会让施暴者愈加猖狂。
呐喊、反抗、发声,才能避免更多悲剧发生。

家庭暴力,从来不是小事
家庭暴力从来都不是小事,不仅需要当事人努力反抗,也需要大家一起关注和发声。
根据调查,2.7亿的家庭中,24.7%的婚姻遭遇过或者正在经受家暴。
90%受害者是女性。

大部分女性会因为家庭、为孩子等传统思想禁锢,也有因为力量悬殊而忍着,不去处理。
最终在忍让中导致事情逐渐走向失控,有的家暴受害者因此犯法坐牢,毁掉了自己,有的家暴受害者直接丧命。
如果在家暴初次发生的时候,受害者有家人的支持,有外界的声音的支持,不再被各种思想禁锢,那么受害者离开的会更有底气,因为她知道自己不是孤单的。
《中国反家暴纪事》纪录片里说:
“家暴无关社会地位、身份背景、工作收入、文化水平。”
是的。
文质彬彬的男人会对妻子动手,比如前段时间的硅谷清华高材生杀妻事件;
身居高位的人也会对妻子动手,比如曾经的西安高管家暴妻子事件;
嗜酒的人也会对妻子动手,比如山东的一个普通家庭里酒鬼丈夫打妻子只是因为妻子花了350元买柜子存口粮。
清欢想说遭受家暴后,有能力的话第一时间要离开当时的环境,随后要寻求家人帮助,并且保留好证据,向相关的司法机构寻求帮助。
千万不要用和稀泥的方式让事情不了了之,我们要明白家暴只要发生一次,之后就会有无数次。
因为人一旦尝到家暴的甜头了,没有为付出什么代价,那么就会无数循环的家暴。
清欢认为家暴不是家务事,面对家暴一定要坚决说不。
婚姻不应成为人生的探险之旅,而是成为彼此的遮风港。
家庭也不应成为暴力的中心,而是成为彼此的后盾。
如果真的遇见了不对的人,那么一定要及时选择离开。
结婚是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婚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