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岁的郑阿姨跟57岁的周大叔同居过了2年,近日有个女的上门来闹,说是周大叔的妻子,还指责自己不要脸,她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2年前,她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时,认识了在几年当厨师的周大叔,后来两人日渐熟悉。郑阿姨因为和前夫感情不和,所以在几年前就已经恢复了单身,而周大叔在店里,也说自己是单身。

两人境遇相同,所以很快就发展了感情,并且这一交往同居就是两年。在这两年期间,每次郑阿姨问起周大叔什么时候娶她时,他都会找理由搪塞过去。
因为周大叔平日里对她很好,跟孩子联系都是打电话,所以她也没有怀疑过。现在他妻子上门来闹,不仅败坏了她的名声,还让她丢了工作。
没想到周大叔却还对她说,他迟早是要跟他老婆分手的,他也是真心喜欢郑阿姨,他会尽快处理好此事,让郑阿姨等他。

但郑阿姨直接拒绝了,在第二天就搬走了,并且删掉了周大叔拉黑了周大叔的所有联系方式。
在她看来,周大叔从一开始就欺骗她,而且一骗还是这么久,要不是这次被人找上门,她还不知道要被蛮多久。
像这样的情况,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及时止损,快刀斩乱麻,重新开始生活。

结语:
我认为郑阿姨做的很对,周大叔从一开始就故意隐瞒了他自己的婚姻状况,这分明就是动机不纯。
尤其是他和郑阿姨相处了这么久,却一直在骗她。而郑阿姨在知道情况后,立马就跟对方断绝了来往,避免跟对方纠缠,重新开始生活,这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吃一堑长一智,希望郑阿姨以后再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

同时在这里也跟大家普及一下关于“重婚罪”的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所以大家以后再找对象时,一定先要把对方的情况了解清楚,之后再更近一步的发展关系,避免受到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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