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是我一个高中的学弟,今年29岁,在互联网行业工作了五年。
前几天他给我打了电话,提出了想要换个行业工作的想法。我一开始挺诧异,是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吗?
他30岁不到,年薪已经大几十万,超过了许多同龄人,职位上也做到了部门总监,为什么会想到转行呢?
小林很无奈地诉说了理由,主要是自己长期在夜晚工作,身体确实有些吃不消了。
这下我彻底理解了,其实身边像小林一样长期“夜班”的人并不少,而这些人也往往成为了转型和离职的主力群体。
对于长期夜晚上班的状态,我个人的看法主要有三点。
一、若是长期加班,涉嫌违反劳动法
许多企业的管理者总是打着工作需要的幌子要求员工晚上在公司加班,这些企业中,多数是不给加班费的,少数也是给了加班费。
但是无论给不给加班费,长期让员工晚上工作也涉嫌违反了劳动法。996工作制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看到上述的条款,我们知道每个月延长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超出部分即便给了加班费也是不合法的。
因此员工若遇到公司领导强制自己加班,需要考虑几个问题:
1、连续加班的总时长有没有超过法定限制?
2、加班的劳动时间有没有按照要求给予加班费?
3、若向劳动部门提出举报,自己能否承担不继续在公司上班的后果?
想明白这几点,你就应该采取行动。
二、长期夜晚工作不利于身体健康
有些人喜欢在晚上工作,并且可能持续到半夜。
我不否认这些人里头有些是享受这样的“夜猫子”状态,但是当“夜猫子”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身体健康就是最关键的一点。
我曾经有个老同事,做审计工作,常常在夜晚挑灯工作,几年后的一次体检,她被检查出身患甲状腺癌(早期)。
这对她仿佛是个晴天霹雳,之后不得不辞去了过去很喜欢的那份工作,治疗疾病。
当然,作为同事我们都同情她的遭遇,可是若当初不是那样持续地夜晚工作,消耗身体,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疾病。
从生理的角度来看,夜晚工作尤其是10点、11点后还在工作,对于人体肝脏、肠胃都是一种负担。
该休息的时候你却仍然让身体机能保持运行状态,岂有不生病的道理?
三、长期夜晚工作不利于家庭关系
我的学弟小林今年28岁,他还没有成家,所以感觉不到晚上长期加班对家庭的影响。
但是我另外一个35岁的互联网朋友,就差点因为加班要和爱人闹离婚。
因为长时间在夜晚上班,很少有机会回家陪伴爱人和孩子,这对家人来说就是“爱”的缺失。
这种缺失一旦长期持续,必然会引起家人的不满意。
因此从这个角度理解,我认为小林的担忧也是正确的,倘若他这种工作状态维系下去,恐怕相亲找对象都会有些阻力。
对于女孩子来说,谁都不希望自己的伴侣整天都贡献给工作,而不在家陪伴自己。
写在最后
职场上有许多职业其实都会涉及夜晚工作,比如医生、护士、播音员等等。
但是长期在夜晚工作的职业,我相信是不利于个人和家庭的。
毕竟工作也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我们不能逆着自己生物钟规律而活着。
各位朋友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