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是车辆的“健康证”,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既危害自身安全,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近日,赤水市一驾驶人为了躲过交警检查,耍起了“小聪明”,以身试法被拘留。
该男子将面临罚款2200元,扣3分
11月25日10时50分许,赤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指挥平台收到预警,一辆习水往官渡方向行驶的贵CDP261面包车,存在车辆未年检违法行为。
接到指令后,大队民警立即出动,在磨白线25公里500米处将该车拦截。在执法现场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但让人疑惑的事情发生了,预警显示该车未年检,但车上却贴着2020年检合格标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民警仔细对年检标志进行了检查,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端倪,该车所贴年检合格标志纸张和字体的结构明显和正常的年检合格标志有所差别。
为了确认违法信息,民警进一步查询核实,确定该车检验有效期是至2017年7月,之后再没进行检验,而车上的年检合格标志是止于2020年7月的,显然有问题。
在事实面前,江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使用伪造年检合格标志的违法事实。据交代,由于该车违法次数较多,记分严重不敢处理,为了能继续驾驶,应付交警检查,特意花钱买了个伪造的年验合格标志,张贴于自己的车上。
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江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车辆逾期未检验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扣3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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