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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鸥起诉冠名商侵权,对方律师说她是三流明星,实在是欺人太甚

王鸥起诉冠名商侵权,对方律师说她是三流明星,实在是欺人太甚
2020年08月08日 12:16 新浪网 作者 娱乐有传送门

  《乘风破浪的姐姐》一经上映就爆火,无论是在朋友圈中还是在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中,都能看到关于《乘风破浪的姐姐》的文章和消息,节目中所请的那些姐姐们更是引人注目,成为大家餐前饭后讨论的话题。

  

  现在的节目是需要广告商和冠名商的。一般来说越是火爆的节目,其冠名商越是厉害。但是随着《乘风破浪的姐姐》变得越来越火爆,内地女明星王鸥却跟冠名商发生了冲突,王鸥更是对冠名商进行了起诉。

  按照王鸥的说法,在《乘风破浪的姐姐》所播出的时间内,品牌商在没有跟王鸥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将王鸥的照片运用到自己的品牌上,为自己的品牌打广告做宣传。这是对她和她的粉丝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很可能会误导她的粉丝。归根结底,最大的原因是该品牌商严重的侵害了王鸥的肖像权。

  有起诉自然会有应对之法,该品牌方也请了律师对此作出回应。但是这个品牌方的回答却让不少网友大跌眼镜。品牌方的律师是这样说的,他说王鸥并非什么一线女明星,而仅仅是一个不起眼的三线明星。她自身的流量对于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并不大,而且他们并没有将王鸥的照片用在大平台上,所以他得出的结论是品牌方并没有侵犯王鸥的肖像权。

  

  其实,字里行间的意思就是,我能用你的照片作为宣传是看得起你,你反而还来告我,这是没有道理的。大家来评一评,这是什么话?很快这个事件就在社交媒体上进行了发酵。

  了解这件事情的网友都说,个人的肖像权是属于公民自身的权利。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擅自拿别人的照片用于商业行为,那么就是侵害了对方的肖像权。

  其实,对于这一次热点事件,网友们所关注的并非是肖像权的问题,而是在于王鸥到底是不是一个三线明星呢?那我们来仔细的分析一下。王鸥曾经出演过很多知名的影视剧,比如我们所熟悉的《琅琊榜》和《猎狐》。通过《琅琊榜》所饰演的角色一举获得了最佳女配角的奖项。

  2003年,她更是获得第四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全国总决赛最上镜奖。要演技有演技,看颜值有颜值,作为一个演员王鸥非常的合格。虽然如此,大多数人对于王鸥并没有太大的印象。或许看到她的照片能认出来她是一个熟悉的演员,但是可能叫不出名字。

  

  在我国对于明星的排名标准也并没有严谨的定义,所以认为王鸥是三线女明星显然是不太成立的。有人认为,不管王鸥是几线明星,哪怕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民众,品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用她人的照片这也是不合法的。

  其实这些年来,我们能够看到很多关于明星侵权的事情。还记得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里面那个经典动作“葛优躺”吗?本身把它做成表情包,进行正常的聊天或许并没有什么。但是一旦将其用在商业用途,那么就是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对于明星来说,他们自身就带着流量。而他们也有一定的底线,不会因为某个品牌火爆就会去代言。他们也会经过慎重的思考,考虑自己所代言的产品是否能够符合相关的标准。否则一旦产品出了问题,他们也会受到牵连。

  

  所以很多明星对于侵犯肖像权是非常重视的。那么对于欧起诉品牌方这件事情,大家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下篇文章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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