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屋里的小丫头莲花儿,受司棋之命,到小厨房点菜,被柳嫂子拒绝。莲花儿很生气,引用前几天晴雯要吃芦蒿、柳嫂子“赶着洗手炒了”“亲捧了去”的先例,来批评柳嫂子。

柳嫂子的回答是:“阿弥陀佛!这些人眼见的。别说前儿一次,就从旧年一立厨房以来,凡各房里偶然间不论姑娘姐儿们要添一样半样,谁不是先拿了钱来,另买另添。有的没的,名声好听”。

柳嫂子的意思是,自己点菜,都是要“拿了钱来,另买另添”的。也就是说,“分例”的饭菜是公费,而自己点菜,就需要自费了。
有人从晴雯平时的“托大”骄横来推测,认为晴雯不可能付钱;有人从柳嫂子对怡红院的巴结来分析,认为柳嫂子不可能收钱。但这些推测分析都不能作准。柳嫂子何尝不巴结宝钗探春了?但是她们送来的二十倍于菜金的“五百钱”,柳嫂子推让一番后,不也收下了?

至于晴雯的“托大”,更与不付钱没有关系。黛玉何尝不是“孤高自许,目无下尘”,赏赐下人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小气过:越是“心比天高”的人,越不会在金钱上扣扣索索、吝啬小气。

当然,这些不过是普遍规律,并不能证明晴雯点菜是自费。柳嫂子也没像探春派人送五百钱那样,详叙晴雯派人送钱来——正是反驳莲花儿的时候,如果晴雯当下付款、现金交易,柳嫂子岂有不说的?

晴雯被逐后,宝玉夜间安置,引出袭人晴雯二人的分工。晴雯是“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袭人则负责“一应针线并宝玉及诸小丫头们凡出入银钱衣履什物等事”。

大小丫头,都是每个月有固定月钱的。但为什么“出入银钱”要由袭人来管?人家自己的钱,自己攒自己花,不好吗?
好不好是一回事,但荣国府里显然没有这样的规矩。如果丫头们可以自己保存钱财,入画就不会因为箱子里有“一大包金银锞子”而大惊失色了。佳蕙得到黛玉给的“两把”赏钱,也不用找比较大一点的小红来收着了。

怡红院里的大部分银钱,不管是宝玉的月钱,丫头们的月钱,都是由袭人一人保管的。给湘云送东西,袭人吩咐婆子“回来你们就往这里拿钱,不用叫他们又往前头混碰去”。晴雯生病请大夫,要给大夫车马费,麝月就轻轻地讽刺了一句“花大奶奶还不知搁在那里呢?”

麝月地位之高,仅在袭人晴雯之下——不,是在袭人之下,晴雯只是比她年纪大一点,地位是平等的。连麝月都不知道钱放在哪里,可见怡红院的钱财,是袭人一手掌管。只有佳蕙这样地位低下、想必平时也受大丫头气的小丫头,才会把自己偶然得到的赏钱,交给小红掌管,算是怡红院小小的“分裂势力”。

既然由袭人掌管银钱,那么别人偶然需要花钱,当然也要经袭人之手。不过袭人性格温和,“是个省事的”,又是以未过明路的妾侍身份,担任怡红院主妇职责,她一定更加宽以待下,以聚人心。也只有这样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才会让对大丫头普遍不满的佳蕙,说出“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的话来。

可以想象,如果晴雯偶然点一个菜,但是她手里没钱;她不是没钱,而是所有月钱赏赐都由袭人统一管理;那么袭人会不会以“她点的菜,我不管”为理由,拒绝付账?

当然不会。事实只能是晴雯等人任意点菜,袭人跟在后面收拾残局,替她们结账。这么说,你会觉得把袭人说得太无私了,以至于难以置信,是不是?那么让我换一个说法:是晴雯等人任意点菜,却由袭人给钱结账,或者还有赏赐。这样一来,柳嫂子之类的下人,会对谁感恩戴德、“称颂不已”?

慷慨和算计,有时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从这面看,袭人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那面看,她就成了邀买人心。你愿意怎样定义袭人,你有你的自由。
也许你会说,晴雯点菜、袭人结账,这不过是猜测,有证据吗?

好的,我们来看另一件事。宝玉生日这天,芳官因为吃不惯应景的面条,单独点了“一碗汤”“半碗粳米饭”。当然柳嫂子送来的,还有“酒酿清蒸鸭子”“胭脂鹅脯”“奶油松瓤卷酥”,是她刻意结好,却受到芳官的嫌弃:“油腻腻的,谁吃这些东西”,可见芳官虽然新晋,却已经被惯得挑剔异常。

这且不说。我们来猜一猜,芳官这饭菜,是自己出钱,还是柳嫂子奉送,或者是怡红院统一结账?
如果是自己出钱,那么这是芳官的私人财物,宝玉凭什么跟着吃?就算他与芳官熟不拘礼,凭什么还让小燕吃?就算小燕也熟不拘礼,凭什么又留“两个卷酥”给母亲吃?难道宝玉、小燕、小燕娘三个人联合起来,敲芳官的竹杠吗?

如果是柳嫂子不收钱、全部奉送,上一段的分析同样有道理:芳官敲竹杠得来的饭食,宝玉、小燕、小燕娘跟着分润,难道是绿林规矩、强盗逻辑、“不义之财,见者有份”吗?

以上两者都不是,那就只能是怡红院统一出钱结账。也只有这样,宝玉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又吃又送人;也只有这样,小燕才可以给她娘留“两个卷酥”——小燕娘也是怡红院的奴才。

宝玉生性慷慨,袭人严于自律,晴雯心比天高。在他们几个的带领下,怡红院完全没有必要像司棋那样,又是敲诈邢岫烟,又是侵利小厨房,小眉小眼地小奸小坏。

当然,怡红院有贾母王夫人的财务支持,迎春却连月钱都被邢夫人敲诈了一半。贫富有别,这也是两房的丫鬟慷慨吝啬、态度不同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