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本百家号报道了新华日报工作人员申富山带头不讲诚信成被告后,新进展来啦!今天,泰州市海陵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该起合同委托纠纷案(如下图)。申富山终于承认了业务合作者有12万元稿费未结算的事实!具体什么情况呢?下面,我们快来看看哟!
案件的被告是自称为江苏省委党报新华日报泰州分公司负责人的申富山!今天,申富山终于认可了原告一直主张的12万元稿费未结算的事实!但申富山在第一次庭审时不认可(如下图第一次开庭场景)!仍然对合作者款项到账不承认,直到第二次开庭才承认,这是不是一种不诚信行为呢?以往,申富山一直故意借口说“未到账”,就是拖延不结算!今天法庭上,申富山对尚未结算的他人组稿费客观事实并无一点后悔感!
其实,对于其是私吞其委托者的组稿费!之前,人民网江苏频道曾发布了网友的报料。报料显示:申富山自称是新华日报所谓的主任、泰州负责人,其先后私吞合作人员的10多万元业务提成款等,至今不发还当事人。另以上内容也曾在天涯社区论坛等网媒上转载。
申富山声称是省委党报新华日报工作人员,却带头不讲诚信成被告是不是应该杜绝与严惩呢?您认为呢?欢迎您留言分享讨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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