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2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接到松江县公安局的报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松江县支行泗泾营业所发生了一起特大盗窃案,存放在营业所金库里的7.25余万元现金被盗。这是上海解放以来郊县银行发生的第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金额也刷新了大家的认知。1981年上海市的行业年平均工资为870元,7.25万元意味着不吃不喝干83.5年才能攒得下来。
被盗金额之大让上海市公安局王鉴局长大为震惊,当即下令治安处火速出警,随即治安处处长郭万兴和副处长兼刑一队队长端木宏峪立即带着一种侦查和技术人员分乘十几辆吉普车、勘查车和摩托车从市局治安处鱼贯而出,浩浩荡荡开往松江县。

案发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的王鉴

案发时任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的郭万兴

端木宏峪全家福
当他们赶到现场时,现场已经人山人海,警戒线外围满了群众,人群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不过有一点意见比较统一——那就是抢走这么多钱,人要是被抓到了一定是要吃“铜头花生米”的。
“被捉牢又是个枪毙鬼!”
“银行被抢了”这个消息几乎就在一瞬间传遍了整个泗泾镇,又传遍了松江县,一时间人心惶惶,许多储户对农行丧失信心,在农行松江支行的其他营业所排起了取钱的长龙,情况一片混乱,农业银行松江支行的领导集体早已经焦头烂额,疲于奔命。

80年代初农业银行某营业所办理业务的场景

身穿72式警服的民警
在查访中,住在附近的居民都表示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完全不知不觉;而在5月26日负责值班的2名职员则哭丧着脸称他们在关门睡觉前忘了打开自动报警开关,然后一觉睡到天亮,然后就看到金库已经被翻得底儿朝天了。
由于5月26日那天晚上上海地区下了一场大雨,一直下到5月27日清晨,在现场勘查时也发现地面留有水迹鞋印的痕迹,说明罪犯的作案时间应该在5月26日午夜至5月27日凌晨这段时间。

对现场进行勘查的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民警
根据留在现场残缺不全的片段脚印以及被撬的门锁,警方还原了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从营业所后门的围墙翻越入内,卸下办公室后门的气窗玻璃后爬进室内,用旋凿等工具撬开金库头道门上的司必灵锁,又破坏了二道门的挂锁锁芯后进入金库作案。由于犯罪分子全程戴着手套,所以在现场没有留下半枚指纹。不过,现场留下的鞋印倒是很特殊:左脚的鞋印后跟有四个小孔,右脚的鞋印后跟只有三个,鞋印长26.5厘米。
犯罪分子应该是一名年龄在20~45岁之间、身高超过1.70米、胸背厚不超过18厘米、穿一双26.5厘米的荷兰式摸底猪皮皮鞋且擅长翻墙的男性。
在随后的案情分析会上,就作案动机大家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是外来人作案:最大理由是如果是内部人作案,就应该忌惮自动报警装置,只有外部人员才会不顾及自动报警装置入室作案,只不过那天正好自动报警没有开启,他撞了大运。另一派认为是内外勾结作案:两个值班人员怎么就那么巧,案发当晚就忘了打开自动报警器?到底是真的忘了?还是故意“忘了”?好方便外面的同伙作案?而且作案过程不可能不发出一点声音,他们难道就睡得那么死,半点都没听出动静?
对于犯罪分子来自何方,也有两派意见:一派认为犯罪分子就来自泗泾镇,因为现场的鞋印很干净,只有水渍而没有污泥渍,说明犯罪分子从住处到现场没有走很长的距离,没有经过大田泥路,说明在泗泾镇上有家,至少有落脚点。另一派认为泗泾镇位于交通枢纽地区,公路四通八达,从80年代起外来人口就呈几何数字地增长。何况距离泗泾镇不远就是青东劳教农场,所以不能排除外来人员和劳教人员作案的可能。

今日的泗泾镇
经过研究,郭万兴和端木宏峪都认为罪犯应该是有劣迹前科,且近期内手头紧张的人,并强调排查时要特别注意那些从小就有盗窃劣迹的惯犯,可能就是泗泾镇本地人或者在泗泾镇有落脚点,且近期生活品质明显提高的男性身上多下功夫,要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在泗泾镇党委的大力协助下,广大群众为警方的提供了海量的线索,农行保卫部门也对松江支行系统内部的可疑人员进行自查,结果一个多月忙活下来却一无所获,排摸出来的51名嫌疑对象全部被否定,初战不利。
与此同时,市局的技术部门对现场提取到的特殊的鞋印进行了鉴定,得到的结果是:鞋是同一款鞋,但左脚和右脚的鞋子可能不是同一批次的产品,因为鞋跟的孔数不一样就意味着两只鞋的生产模具都不一样,但是在出厂装盒的时候很可能因为失误被装到了同一只鞋盒中。此时一个简单的公式摆在警方面前:只要找到这双特殊的皮鞋,就能找到罪犯。然而这种款式的皮鞋产量巨大,超过60万双,分销到江苏南部、上海市和浙江北部的几百个分销店,排查难度极为巨大,从60万双鞋中找到这么一双,无异于大海捞针。
此时的真相似乎触手可及,但又遥不可及。
为此,具体负责本案的治安处副处长兼刑一队队长端木宏峪命令自己的得意门生兼“接班人”,时任刑一队副队长的张声华代自己坐镇泗泾镇,而自己则带着裘礼亭、鲍家良等弟子来回奔波在上海市和泗泾镇之间,查找之前泗泾镇发生的未破盗窃案(按照当时的规定,未破案在一定时间后都会封存后统一上交给市局),从中寻找可能作为并案侦查的线索。同时对之前排摸出来、但已经被否定的51名嫌疑对象重新审查。

张声华,此时他已经是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接了端木的班
经查,从1976年起至1981年,泗泾镇一共发生与本案类似的未破夜盗案18起,其中17起现场没有采到有价值的痕迹,只有1980年5月12日的泗泾房管所会计室被盗案的现场采集到清晰的26.5厘米塑料底松紧鞋鞋印以及一枚指纹。根据侦办过该案的侦查员回忆,当时勘查结果也表明罪犯是翻墙、卸掉玻璃后入室,然后用旋凿以及类似剪刀的工具撬窃会计室办公桌的抽屉;类似的撬窃手法还出现在1980年12月10日和1981年5月14日发生在泗泾长江化工厂财会室的两起银箱被撬案上。因此,端木宏峪基本确认罪犯就是泗泾镇本地人。为了确认这点,端木宏峪带着裘礼亭等人整整忙活了两个月。
可是,当他拿着泗泾镇房管所会计室提取到的一枚指纹和之前排摸出的51名嫌疑对象的指纹进行比对后却发现无一匹配,这51名对象全部被再度否定,两个月的努力打了水漂。在之后的一次参战干警的动员会上,心有不甘的裘礼亭等“少壮派”刑侦骨干(当时这批人的平均年龄为33岁,正是能打能拼的时候)激动地拍着胸脯慷慨激昂地说:“此案不破,我们集体辞职,这身衣服没脸再穿了!”会后大家不约而同地放弃了春节假期,一门心思扑在案情上。
1982年1月的26日夜里,侦查员鲍家良在查阅指纹留档时,突然发现其中的一枚指纹留档和5.12泗泾房管所会计室被盗案留下的指纹极为相似,他立即拿着这份指纹向张声华汇报,张声华立即抓起电话回事局,要求市局的痕迹专家做好准备,鲍家良骑摩托车带着指纹样本连夜赶回市局,去找著名的痕迹专家明德茂做鉴定。

明德茂(右)
明德茂在做了对比后得出了可以做同一认定的结果,为了保险起见,明德茂一个电话将他的前辈、痕迹专家卢有林从家里喊到单位,再度做了一次鉴定,结果依然可以作同一认定。第二天天一亮,鲍家良就带着比对结果骑着摩托车赶回泗泾镇,将这一重大发现向张声华汇报。
经过对比,这枚指纹属于时年35岁的泗泾喷漆厂装卸工程史礼。此人的档案显示,他是个“从小坏”,9岁的时候就开始偷“第一单”,从1956年至1959年7月前他就因为盗窃被派出所教育了14次。同年7月又因为伙同他人携带菜刀、剪刀潜入七宝镇食堂盗窃时被抓了个正着,扔进少教所管教了一年,解除管教后被安排到泗泾镇五金修配厂工作。但他进厂后一直吊儿郎当,继续偷鸡摸狗,结果在1960年因为盗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65年刑满释放后被安排在泗泾镇服务站做临时工,但他连一天班都没上过。文革开始后他成了“造反派”,很是风光了一阵,到处以“革命”的名义进行偷窃和抢劫,结果在1967年因为盗窃被革命群众抓获,一顿暴打后扭送公安局又被判了五年,1972年刑满释放后被安排在泗泾镇喷漆工厂工作。
蹲了十年大狱的程史礼这次学乖了,进厂后通过讨好厂革委会而捞到了车间副大组长的职务,随后依靠溜须拍马在1978年和1979年获得了泗泾镇和松江县的先进工作者称号。1980年9月时,泗泾镇喷漆工厂因为管理混乱,产量下降而被群众告到了泗泾镇党委,结果泗泾镇党委派了个工作组驻厂调查,查出程史礼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厂里的木料和油漆等问题,结果程史礼被勒令停职检查至今。
更让警方惊喜的是:程史礼在1959年7月的在七宝镇食堂盗窃案中的作案手法也是翻围墙、撬门和撬锁等方法,和泗泾镇农行营业所特大盗窃案的作案手法十分雷同。大海捞针终于把针捞起来了,此时距离案发已经有半年时间。在复查的时候,张声华发现程史礼其实在最初排查出来的两百多名嫌疑对象中,而当时负责核实程史礼的松江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一名侦查员和程史礼的私下关系不错,经常烟来酒去,明明看到程史礼家明显的经济反常情况而不向上面反映,导致程史礼滑过好几轮排查。勃然大怒的张声华命人当场将这名警界败类铐了起来,交给松江县公安局以渎职罪法办。
……
1月29日中午,在听了张声华的汇报后,端木宏峪掐掉了手里的烟头:“我看银行被盗就是这个家伙干的!先把他拘起来,再搜查他的家。”
午饭后,张声华从市局赶回到泗泾镇,布置拘传程史礼和搜查程史礼家的行动。1月30日上午,程史礼被带到了松江县公安局,在对他和他小姨子家的搜查中,警方总共缴获了那双“左四孔右三孔”的猪皮荷兰式模压底皮鞋,现金1万元和价值1万元的进口14寸电视机、四喇叭收录机、电子琴各一台以及金项链等大量物品。
当程史礼被带走时,泗泾镇街头巷尾都在奔走相告:“公安局不是吃干饭的,他们神着呢,他们个个都有一双火眼金睛。”
然而,身为盗窃惯犯的程史礼拥有极为“丰富”的反审讯手段,面对预审员的审问大装糊涂。声称自己“不偷不盗,你们捉错人了,你们冤枉我,我要控告你们。”
至于被搜出的1万元,他声称是在公路边上捡到的,只是没有上交,但捡到钱不犯法。
对于这个滚刀肉,上海市公安局预审处副处长朱以重领着谷在坤等预审员针对程史礼的特点进行了心理刻画:
程史礼自小偷窃,多次受到打击,有一定的反审讯经验,且因为本案盗窃金额特别巨大,如果承认罪行肯定难逃枪毙,至少也是个无期,所以他有畏罪思想而抗拒审讯。
程史礼自有一套伪装本领,泗泾镇和松江县的“先进生产者”称号都能被他骗到手,且他作案被抓后都能凭借自己的辩解粉饰给自己降低罪责甚至逃脱罪责,可见此人颇有心机。
程史礼还存有幻想,认为公安机关并未掌握他的犯罪证据,困兽犹斗,试图负隅顽抗为自己减罪。
要将他彻底拿下,就得获取他犯罪的直接证据,查清剩余的5.25万元赃款的下落。另外,程史礼在受审过程中反复声称自己的妻子对他所做之事毫不知情,事情和他的妻子毫无关系。朱以重准确地判断这是程史礼的命门所在。于是让谷在坤去查程史礼的家庭情况。

正在讨论预审方案的上海市公安局预审处的预审员
谷在坤查明,程史礼于1975年结婚,妻子贤惠持家,两人还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程史礼的妻子承认她知道丈夫有各种小偷小摸,而且也知道丈夫的有些钱来路不明,所以程史礼每每给她钱她从来不肯要。她也想过去告发,但想到程史礼对她和孩子都很好,担心举报公安孩子就没了爸爸,就会被别的小孩当做“没有爸爸的野孩子”排挤,所以一直没有勇气去揭发,如今愿意帮助人民警察规劝程史礼幡然醒悟,悬崖勒马。
……
果然,在多管齐下之下,顽抗了12天的程史礼最终全面缴械,承认1981年5月27日农业银行泗泾营业所的特大盗窃案是他所为,并交代还有4万多元的现金藏在家中大橱底部三夹板的夹层里,最后还陆续承认了包括1980年5月12日在泗泾房管所、1980年12月10日和1981年5月14日发生在泗泾长江化工厂等6起盗窃案也是他一人所为。
根据程史礼的交代,警方又在他的家中缴获了赃款4.6万元和价值1万元的赃物,其余的赃款根据程史礼交代都用于挥霍享受了。
1982年2月5日,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堤(原局长王鉴于1981年9月升任上海市副市长)在泗泾镇农行营业所金库5.27特大盗窃案的结案报告上签了字,本案历经8个月出头的侦办最终告破。案犯程史礼因犯盗窃罪于1982年5月16日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公判大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破案时的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堤

1982年5月16日的文汇报头版就是程史礼被判刑的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