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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幕交易往事:有副省长落马,有金融监管者灯下黑

中国内幕交易往事:有副省长落马,有金融监管者灯下黑
2020年01月08日 10:12 新浪网 作者 资管司南

  

中国内幕交易往事:有副省长落马,有金融监管者灯下黑

  内容摘要

  金钱流通的地方,总是容易激发人性的贪婪;光很难照进的地方,总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资本市场金钱流动之大、交易体系复杂等,最是考验人性。上演什么剧本、过什么样的生活,有时就在一念之间。

  左手道德、右手法律,可总有人以为在灰色地带伸手偷点儿腥不会被监管抓住,但刀口舔血的日子终归走向冰冷的枷锁。

  因为内幕交易有首富倒下、有官员落马、有上市公司董监高被抓......内幕交易者也从最原始的私下见面泄露信息,再到电话短信,后来直接微信消息,内幕交易手法日新月异。

  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随着监管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技术的进步,那些狼奔鼠窜的A股内幕狼烟时代已经成为历史。现在连微信聊天、语音涉及的内幕交易都可以成为证据,而且资本市场的重犯轻罚也成为历史。

  再回首,曾经的股市内幕鼠窜、坐庄操纵的人们,今又几何?

  司南君今天就结合2019年以及过去的一些“老鼠仓”事件,来为大家盘点中国内幕交易的几大典型案例!

  01

  近十年来证券处罚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看内幕交易的参与者都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的主体分为两大类:“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也就是说,一部分是本来就掌握内幕信息的,另一部分是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如下:自2010年至2019年第三季度,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总计约1482件,涵盖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短线交易、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主要违法行为类型。

  

中国内幕交易往事:有副省长落马,有金融监管者灯下黑

  近十年来,我国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于虚假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总体在不断加强。

  其中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数量最多,三类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占证监会近十年来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二。

  在证监会处罚的各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案件中,内幕交易案件数量最多。十年来证监会作出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总计约476件,占证监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总量的近三分之一。

  02

  五大经典案例

  

中国内幕交易往事:有副省长落马,有金融监管者灯下黑

截图来源:摄图网

  

  根据这些处罚,司南君大概总结整理了以下几大内幕交易案例:

  一、官员交易案

  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获利3.61亿,洒泪庭审现场!

  说实话,一些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事件时有发生,不是什么奇事儿。但总有贪污受贿脑回路清奇的,相较于贪污受贿等传统形式,以证券市场为通道进行的利益输送和腐败形式更隐蔽、收益更高、危害更大,还衍生出上市公司和政府官员之间扭曲的利益捆绑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无论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上市已成为常态。各类企业的并购重组活动进入活跃期,掌握审批大权的相关政府官员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内幕信息。除了自身贪欲驱动的主动内幕交易外,一些市场人士将内幕信息作为新型贿礼馈赠给相关政府官员的被动型内幕交易也时有发生。

  2019年2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周春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亿,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1亿。对周春雨受贿、内幕交易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的当天,周春雨泪撒当庭,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获悉,周春雨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获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2.7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9亿余元。

  作为安徽历史上第7个落马的副省长,周春雨的落马,让“副省长成高危职业”这句话在当地广为流传。

  而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行为并不鲜见。截至目前,除白向群外,省部级干部中被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罪判刑的便有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等多人。

  二、守门人成为偷盗者

  作为证券市场上的监管者,维护着市场的三公和秩序。当市场的守门人变成偷盗者,那就是有名的“灯下黑”。

  2018年9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姚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万元;对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除了上面的案例之外,例如还有还有曾经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工作人员李洪弢;原浙江证监局潘荣伟内幕交易“炬华科技”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被“双开”;15年大牛市期间,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利用“软权力”搞内幕交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其家属也跟着成“股神”等等。

  三、资管从业者的“老鼠仓”

  基金、保险、券商等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因职务原因,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他们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的老鼠仓行为。这不但违背了受托管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而且构成对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的严重损害。

  这些"硕鼠"偷走的不仅仅是投资者的血汗钱,更是市场参与者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信任。

  大数据捕鼠第一单——马乐案!

  马乐,1982年出生,清华大学硕士,2006年毕业后进入博时基金工作,2010年7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

  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马乐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投入本金300多万元,操作"金某"、"严某进"、"严某雯"三个股票账户。

  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电话卡下单,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883万元。

  2013年7月11日和12日,证监会冻结涉案3个股票账户,冻结资金共计3700万元。7月17日,马乐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

  2014年3月28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

  在中国股市的历史上走出过很多股神,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徐翔,被称为中国股市上的一大天才,现在也因为内幕交易仍在牢狱之中。而徐翔之后,依然有徐翔旧部出来作乱市场,其中一位就是2017年的“私募冠军”苏思通,外号“快刀八郎”。因为其操作风格快准狠,但却因为内幕交易、操纵股票,现在也被处罚。

  这些所谓的“股神”,没查都是高手,一查都是脏手。

  四、上市高管谋私利

  有这样一位董事长,通过内幕交易为公司贡献了2208.50万元的收入。

  松芝股份2019年三季报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22亿元,同比下降16.96%;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4959.62万元,同比增长924.04%。

  营收下降得厉害,然而净利润却增长9倍多。其中原因,值得深思。松芝股份三季报的一句话,解了这个谜。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490.49%,主要系收到前董事长短线交易盈利所得所致。2019年8月16日,松芝股份公布,公司收到原董事长陈福泉上缴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208.50万元。

  2016年2月,松芝股份筹划非公开发行募集人民币15.8亿元流动资金的重大事项。

  2016年5月21日,“松芝股份”停牌,6月7日松芝股份复牌并公告披露这次非公开发行预案。

  自2016年2月24日起,陈福泉指使李燕贤、张某使用林某、赵某、陈某、黄某、李某、杨某等8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松芝股份”股票超467万股,交易金额超6481万元。

  松芝股份复牌后,这8个账户抛售所持的全部松芝股份的股票,累计获利逾1466万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福泉操纵账户在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6日的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敏感期内交易松芝股份构成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

  这开启了董事长内幕交易,股民成为受益人的先河。

  五、名嘴变“黑嘴”,“抢帽子”交易割韭菜

  都说在股市里,真真假假,你所看到的利好信息,也许就是别人故意放给你割韭菜的。随着监管的加强与深入,那些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割韭菜的黑嘴们不断被惩罚。

  但有一些财经股评并不是“黑嘴”那么简单,更有甚者利用节目嘉宾的身份影响股民操作,从而操纵市场,而吴定昌利用“抢帽子”手法操纵股市就是真实案例。

  什么是“抢帽子”?

  业界所谓“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2019年7月15日晚间,上海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案件,廖某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事实上,“廖某强”正是曾经的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

  “廖英强”早在2018年就曾利用其影响力、在公开荐股前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卖出获利,形成“黑嘴”操纵行为,并因操纵股票等行为被证监会罚款1.29亿元。

  但其当时便公开说,这样的处罚就是在给自己打广告。现今仍不知悔改,又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获利金额巨大。

  根据上海警方通报的消息,廖英强团队的荐股费用最高可近3万元,团队人数20人。主要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上海仟和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爱操盘(上海)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获利。

  03

  新时代、新监管

  

中国内幕交易往事:有副省长落马,有金融监管者灯下黑

截图来源:摄图网

  

  针对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网络黑嘴等,监管部门启用了可视化监管,让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隐遁。

  在内幕交易方面,据上证报,上交所市场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为更好地支持“实时、全景、穿透”的监管要求,上交所依托大数据平台,正积极推进新一代监察系统建设。

  据悉,新的监察系统将在交易持仓数据、监管历史数据等结构化数据基础上,拓展并集成网络舆情、公司财报、券商研报等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数据源,进一步发挥监管大数据的联动分析效能。

  与此同时,上交所正在逐步推进线索分析工具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目前,从实时监控预警到自律监管函件生成,监察系统已实现自动化。监管人员只需对函件内容进行最终确认,即可完成整个自律监管的处置流程。

  此外,新的内幕分析模型正在搭建,这一模型将实现对内幕交易嫌疑账户的“智能分析”和内幕交易核查报告的“一键生成”。通过该模型,监管人员仅需要确定证券名称和分析区间,系统即可根据内幕信息类型,结合公司股票的量价波动、账户交易特征指标等信息给出符合条件的嫌疑账户,并自动生成分析报告,极大提升了监管效率。

  除此之外,“监管科技3.0”整体框架,还能多维度展现投资者交易特征、图形化还原账户关联关系、自动化生成异常交易分析报告等一系列最新技术,使市场监察业务场景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迎刃而解。

  现在就连微信消息内幕泄露都可作为判罚的证据。2019年12月30日,福建证监局就详细披露了上海山钢股东刘长江,通过微信获得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这个内幕消息的细节。内幕交易认定的证据包括:包括微信文字聊天记录、微信通话记录、微信撤回信息、微信语音等。

  除此之外,内幕交易的重犯轻罚已经成为历史。

  此前,在2010年至2019年已处罚的内幕交易案件中,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追责比例约为1:12,内幕交易案件刑事追责占比总体较低。但在2019年的8月,证监会对“牛散”阳雪初因内幕交易做出处罚,收到证监会没一罚一总计3.94亿元的巨额罚单,创内幕交易处罚案新高。

  如今时隔14年,《证券法》重新修订,对内幕交易者加大处罚力度。新的证券法和老版的修改之处有以下几点,内幕交易者最高的可能获得10倍以上的罚款。

  1、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从事内幕交易的,罚款由“一倍以上五倍”提升至“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罚款上限提升至十倍。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改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由“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提升至“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股市的庄家早已成为历史,新的内幕交易者成为继承人,但随着监管技术的进步、体系的健全,以及处罚力度的加大,股市终将会成为一个公平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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