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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防疫期间城市道路违停等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提醒】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防疫期间城市道路违停等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2021年11月03日 06:00 新浪网 作者 固原大成小事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市道路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全面配合落实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疫情平稳期间,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全区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现将具体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首违警告,在城区道路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车辆,免予处罚。

  二是对停放在道路上影响通行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电话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驶离车辆,如通知后长时间仍不驶离的,将拖移至就近停车场。

  三是对居家隔离人员的车辆长时间占道停放影响社会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车辆拖移至就近停车场,并电话或短信告知车辆所有人具体停放位置。

  四是对因核酸检测需要临时停放车辆的,以现场引导纠正,口头教育为主,免予处罚。

  特此通告。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责编/肥龙  来源/宁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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