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8时许,马某(男,32岁)持C1证驾驶宁DAF***轻型货车,沿西吉县幸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幸福家园南门60米处变更车道时,与马某某驾驶的号牌为宁A51***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
处理结果: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某无责任。
正确变道的操作方法
可简化为一句口诀
一灯二镜三方向
另外
“及时示意+提前观察”
也尤为重要
交警提醒
变更车道前,应观察车辆后方、侧方和准备变更车道上的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开启转向灯示意,在不妨碍该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将车辆变更到所需车道,然后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正确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责编/肥龙 来源/西吉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