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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9月1日实施,购房契税要涨?权威解读:实际税率不受影响

契税法9月1日实施,购房契税要涨?权威解读:实际税率不受影响
2021年07月14日 18:36 新浪网 作者 幸福里官方微博

  7月14日,媒体报道,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简称:《新契税法》)于9月1日执行后,天津市的契税与现行一致,保持3%不变,而涉及个人购买住房仍然延续之前的优惠。

  天津市为何重提9月1日后契税不涨?新契税法,对个人购房有何变化?

  契税要涨?当然不是

  近期,有市场传言称,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契税法》,购房契税就要上涨。针对这一问题,有多个地方重申契税优惠不变。

  追根溯源,是在2020年8月11日,《新契税法》第三条规定了“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对此有,有市场误读认为之前大多数城市地区买房的契税是1-2%,那么新的契税法规定是3-5%,岂不是契税要涨?

  幸福里研究院分析师了解,首先,国家规定的契税标准一直是3%至5%,《新契税法》并没有提高税率。其次,目前个人购房缴纳的契税是在3%-5%基础上的一个优惠。这来源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下文简称《优惠政策通知》),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目前,并没有这一优惠政策并没有实施截止日期。因此,大部分城市按照“老政策”执行,契税既没有上涨,优惠政策也未发生变化。例如,天津市就决定,天津市的契税仍然为3%,而涉及个人购买住房,仍然延续《优惠政策通知》不变。吉林省财政厅也于2020年11月30日就《新契税法》做出热点解答,声明吉林省保持现有的契税和优惠政策不变。

  

  注:其他城市指重庆、成都、杭州、南京、武汉、长沙。

  幸福里统计了十大热点城市的契税(见上图),显然,大部分城市没有上涨契税,而且在个人购房方面仍然会执行财税﹝2016﹞23号。

  继承,赠予完全免税?并非如此

  《新契税法》还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同时,《民法典》规定,如果将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是免征个税的。因此,很多人认为,既然继承、赠予房产可以完全免交个人所得税,通过夫妻关系或者继承关系获取的房产再出售,就完全免税了,是真的如此么?

  

  幸福里研究院分析师在这里提示大家,继承、赠予房产再出售无法免征契税。而继承、赠予房产再出售时已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才可能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则需要征收20%个税,年限的计算是从直系亲属购买房产的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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