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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印发《“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关于印发《“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06月30日 18:10 新浪网 作者 风寒夏向
「通知」关于印发《“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文旅厅办字〔2020〕95号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甘肃矿区文旅局,各相关文旅企业:

  为助推文化旅游强省建设,鼓励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加大“引客入甘”力度,结合我省文化旅游业发展实际,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修订制定了《“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9日

  “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甘发〔2018〕7号),为充分激励各相关文旅企业创新方式方法,以更广的空间开拓市场,以更深的层次挖掘市场,积极主动开展“引客入甘”,助推文化旅游强省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1.通过旅游包机、专列、团队等方式,组织境内外游客来甘肃旅游、组织甘肃人游甘肃的旅行社;

  2.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特殊情况,需要给予政策性补贴支持的省内依法注册且开展旅游业务半年以上的民营旅行社总社。

  3.文化旅游产品惠民优惠补贴主要涉及参与惠民活动的相关甘肃酒店(含民宿)、景区、“环西部火车游”“三区三州大环线火车游”等产品。

  4.在境外主要客源市场开展甘肃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广告投放和市场促销活动的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文旅企业。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旅游包机补贴

  1.凡境内外旅行社自联海外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且旅游者在我省停留3天2晚(含)以上,每架次补贴5万元,在我省停留每增加1晚酒店住宿补贴0.5万元。

  2.凡省内外旅行社从省外组织国内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含)以上,按机型给予补贴,在我省停留每增加1晚酒店住宿补贴0.5万元。

  100座以下每架次补贴2万元;

  100—160座,每架次补贴3万元;

  160座以上每架次补贴4万元。

  3.凡省内旅行社自联省内旅游者包机在甘肃旅游,且旅游者在我省旅游目的地停留2天1晚(含)以上,按机型给予补贴,停留每增加1晚酒店住宿补贴0.4万元。

  100座以下每架次补贴1.5万元;

  100—160座,每架次补贴2万元;

  160座以上每架次补贴3万元。

  (二)旅游专列补贴

  1.凡境内外旅行社组织境外旅游者以旅游专列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含)以上,每列补贴5万元,在我省停留每增加1晚酒店住宿补贴0.3万元。

  2.凡省内外旅行社组织省外旅游者以旅游专列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含)以上,每列补贴4万元,在我省停留每增加1晚酒店住宿补贴0.3万元。

  3.凡省内旅行社组织省内旅游者以旅游专列在甘肃旅游,且旅游者在我省旅游目的地停留2天1晚(含)以上,每列补贴2万元,在我省停留每增加1晚酒店住宿补贴0.3万元。

  (三)年度组团等其它补贴

  1.入境旅游年度组团补贴、国内旅游组团补贴:由市州文旅部门制定补贴政策进行审核补贴,省文旅厅将按照市州文旅部门补贴资金的40%给予叠加补贴。

  2.国内旅游年度地接补贴:由市州文旅部门制定补贴政策进行审核补贴,省文旅厅将对经市州审核确定补贴的地接旅行社按年度地接游客数排名,补贴前30名:一等补贴1个,补贴5万元;二等补贴3个,各补贴3万元;三等补贴6个,各补贴2万元;鼓励等次补贴20个,各补贴1万元。

  3.其它政策性补贴:遇全国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在我省所属旅行社已签约旅游团队无法履约,行程终止或取消,并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恢复市场等特殊情况,给旅行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由省文旅厅筹集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经旅行社申报、各市州文旅部门审核、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报省文旅厅审定后予以补贴。补贴范围为在省内依法注册且开展旅游业务半年以上的民营旅行社总社。补贴依据为旅行社上年度组团人数、旅行社上年度营业收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情况。补贴方案另行制定。

  4.文化旅游产品惠民优惠补贴:对通过“政府现金补贴、企业惠民让利、线上平台补助”的方式,以优惠让利的合作方式推出惠民促销活动的文旅产品面向受众游客予以优惠补贴。优惠补贴的甘肃文旅产品主要包括相关甘肃酒店(含民宿)、景区门票、“环西部火车游”“三区三州大环线火车游”等产品。补贴方案另行制定。

  (四)冬春季旅游补贴

  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冬春季组团游甘肃的旅游业务,凡符合前款补贴条件,并在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境内外(含省内)包机、专列来甘肃旅游,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80%。

  (五)开拓境外市场补贴

  1.省内景区、酒店及旅行社在境外主要客源地公共媒介(包括报刊、电视、境外社交、旅游网站,公共区域LED、灯箱和城市公共交通等)投放甘肃文化旅游产品广告的,按广告总费用的40%核算补贴金额,每家投放(含联合体投放)补贴资金上限为20万元,每年申报一次。

  2.省内景区、酒店及旅行社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举办甘肃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按活动总费用的40%核算补贴金额,每家(含联合体)补贴资金上限为20万元,每年申报一次。

  3.邀请境外甘肃主要客源地旅行商、航空公司、旅游相关专业协会和机构、媒体代表共计不超过10人来甘进行旅游线路考察、采风、宣传报道的,在甘考察时间不超过8天,按照500元/人/天给予补助,每年申报一次。

  (六)参加境外促销补贴

  1.全程参加省文旅厅组团组织的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省内景区、酒店和旅行社等文旅企业(承办此次境外宣传推广活动项目的文旅企业不能申请该项),补助每家参团旅行社1名营销人员的国际往返交通费的100%(经济舱,含境外交通和境内中转)、境外食宿费的50%。行程需与省文旅厅工作人员一致。

  2.自主赴境外甘肃主要客源地参加国际知名旅展的省内景区、酒店及旅行社,补助每家参团旅行社1名营销人员的国际往返交通费的100%(经济舱,含境外交通和境内中转),同一企业当年累计不超过3次。

  (七)创新旅游线路及产品补贴

  鼓励境内外旅行社积极创新推广甘肃精品旅游线路,精心设计策划旅游新线路、新产品,被评为全省旅游创新产品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具体评选方案根据每年市场推广情况另行制定。

  三、补贴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旅游包机补贴

  申请旅游包机补贴需提供:包机合同、包机发票、行程确认函、地接社接待计划、团队酒店订房确认函、团队入住酒店签单(或发票或对公银行转账凭证)、合作旅行社委托函。

  (二)申报旅游专列补贴

  申请旅游专列补贴需提供:铁路部门客调命令、缴款代用票复印件(在代用票复印件上加盖铁路收款部门公章)、行程确认函、地接社接待计划、团队酒店订房确认函、团队入住酒店签单(或发票或对公银行转账凭证)、合作旅行社委托函。

  (三)申报冬春季旅游补贴

  凡符合包机、专列补贴条件者,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境内外以及省内旅游者以旅游包机、专列来甘肃旅游,可申请冬春季旅游补贴,所需材料同上,申报时需要注明申请冬春季旅游补贴。

  (四)申报开拓境外市场补贴

  1.申报境外客源地投放甘肃文化旅游产品广告补贴

  (1)事前申报:自愿申报该项的文旅企业至少在项目启动前1个月填写并提交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表内须仔细填写广告投放方案(投放方案需包含媒体介质选择,方案需结合实际投放情况提供广告尺寸、版面位置和广告时长、时段、地段、位置等,所有宣传投放方案均需提供样稿报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审定,广告内容需体现甘肃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LOGO等元素)及预算明细,表后须附当地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投放平台的市场评估资料。事前审核表须经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审核通过,才能进行补贴申请。

  (2)事后申报: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评审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材料包括:①登载广告的报刊原件、电视台播放广告的录像(录像画面需录制完全,能清晰可见电视频道的LOGO,投放时间证明、广告投放证明)、户外广告的现场照片(照片至少需要3张,投放广告第一天、最后一天以及中间任意一天。拍照的工作人员需持当日当地报纸与户外广告合影,清晰可见报纸上的时间)、网站截图等;②与媒体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绩效报告原件(绩效内容需与事前审核表填报的方案一致,列明刊登广告的出资方、广告刊登时间/时段、地点/区域/频道);③境外媒体或广告代理商或境外组团社出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见收款方的签章或签字)、外汇水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申请企业);④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投放效果进行评估的材料。⑤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鲜章,照片则在背面盖章。

  2.申报自主赴境外客源地开展甘肃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补贴

  (1)事前申报:申报文旅企业至少在项目启动前1个月填写并提交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提供详细的宣传营销活动方案(活动涉及背景板内容需体现甘肃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LOGO)、行程、出访人员名单及预算明细。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负责对事前审核表进行审核。申请单位凭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补贴申请。

  (2)事后申报: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评审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申报材料包括:①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②出访人员护照首页复印件;③出访人员签证页复印件;④出访人员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⑤出访人员国际往返机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申请企业);⑥申请企业与活动承办商签订活动执行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申请企业)、外汇水单;⑦活动报告(报告附件包括活动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等,至少提供3张出访人员在活动现场不同角度的照片);⑧宣传推广活动须提供当地主流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报道的佐证材料;⑨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的鲜章,照片则在背面盖章。

  3.申报邀请境外客源地旅行商或媒体记者赴我省考察踩线补贴

  (1)事前申报:填写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并提交事前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来甘考察人员名单表、考察人员所在机构的简介、采访计划、器材清单和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上一年度获奖通知。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内需仔细填写邀请接待行程安排方案(方案包括来甘时间、考察人数、详细的行程安排及预算)。如来甘考察人员中涉及媒体记者,媒体记者需办理记者(J2)签证。事前审核表须经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审核通过,才能进行补贴申请。

  (2)事后申报: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实际接待行程安排(需列明住宿的酒店、用餐的餐厅、考察的景点,是否使用了景区内交通、缆车、讲解、保险等)、实际接待费用明细、接待涉及的所有原始发票。

  (五)申报参加境外促销补贴

  1.申报参加省文旅厅组团赴境外宣传营销补贴

  (1)事前申报:填写并提交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仔细填写参团方案、行程、乘坐的交通工具及人员名单。事前审核表须经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审核通过,才能进行补贴申请。

  (2)事后申报: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评审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申报材料包括:①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②参团人员护照首页复印件;③参团人员签证页复印件;④参团人员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⑤参团人员国际往返机票、境外城市间机票原件;⑥参团人员参加公务活动的现场照片(每一场活动均需提供一张);⑦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企业的鲜章,照片则在背面盖章。

  2.申报自主赴境外甘肃主要客源地参加国际知名旅展补贴

  (1)事前申报:填写并提交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仔细填写赴境外参展方案(展台背景板内容需体现甘肃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LOGO等元素)、参展人员名单及预算。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负责对事前审核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能进行补贴申请。

  (2)事后申报: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评审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申报材料包括:①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②购买展位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申请企业);③参展人员国际往返机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申请企业);④参展人员护照首页复印件;⑤参展人员签证页复印件;⑥参展人员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⑦旅展主办方邀请函;⑧现场售卖甘肃文化旅游线路产品活动报告(报告附件包括现场图片或视频、现场售卖甘肃文化旅游产品合同、境外媒体对该展览的报道等佐证材料);⑨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企业的鲜章。

  四、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从年度预算资金列支。

  五、补贴申报受理及程序

  (一)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补贴

  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补贴由省文旅厅节会与宣传推广处受理,其中自联海外旅游者包机、专列来甘肃旅游的补贴与国际及港澳台处共同受理。旅游包机、旅游专列一年补贴一次,申报日期为次年3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几家旅行社合作旅游包机或旅游专列的,由合作方协商确定1家旅行社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旅行社出具授权书,补贴资金由合作方自主分配;境外旅行社可直接申报,也可由境外组团社书面委托境内地接社申报。

  (二)年度旅游组团等其它补贴

  1.年度旅游组团由省文旅厅节会与宣传推广处受理,入境旅游年度组团补贴、国内旅游组团补贴项目由市州文旅部门审核补贴后,于次年3月底前将审核确定后的本市州年度奖补落实文件(含奖补对象、金额、账号)报省文旅厅节会与宣传推广处落实叠加补贴;对经市州审核确定补贴的地接旅行社按年度地接游客数排名,对前30名进行补贴。

  2.其它政策性补贴由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

  3.文化旅游产品惠民优惠补贴由厅科技信息处受理。

  (三)开拓境外市场补贴

  开拓境外市场的优惠与礼遇,受理机构为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自联海外旅游者包机、专列来甘肃旅游的补贴资金从国际及港澳台处的预算资金中支出。

  (四)参加境外促销补贴

  参加境外促销的补贴,审核受理机构为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参加省文旅厅组织的境外宣传推广活动的旅行社在活动结束后2周内向省文旅厅国际及港澳台处申报。

  (五)创新旅游线路及产品补贴

  旅行社创新旅游线路及产品补贴的评定机构为省文旅厅节会与宣传推广处。每年度视情况进行评定,多则多评、少则少评、无则不评;评定时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六、审核、公示及补贴资金拨付

  旅游包机、专列等申报工作结束后,由省文旅厅组织补贴审核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有审核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其它政策性补贴和文化旅游产品惠民优惠补贴根据年度情况由受理机构单独组织实施审核。审核结束后,提交审核报告,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七、监督与追责

  (一)申报补贴的文旅企业应按本办法要求,准确提供申报资料,积极配合省文旅厅等有关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对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申报的不予补贴。对于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并提供给有关部门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二)对已完成的补贴进行后续跟踪监督,受补贴名单将在省文旅厅官网公布,接受行业监督及举报。对经举报查实弄虚作假的文旅企业,省文旅厅将收回补贴资金,取消其3年内申报补贴资格。

  (三)全年如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因旅游服务质量引起重大投诉的文旅企业取消补贴资格。

  八、其它

  (一)补贴申请相关附表(见附件1—9)。

  (二)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解释。

  (三)本办法执行之日,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的《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补贴办法》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1.旅行社申请旅游包机补贴信息汇总表(旅行社填写);

  2.旅行社申请旅游包机补贴情况审核表(市州文旅部门填写);

  3.旅行社申请旅游专列补贴信息汇总表(旅行社填写);

  4.旅行社申请旅游专列补贴情况审核表(市州文旅部门填写);

  5.旅行社申请组团叠加补贴情况审核表(市州文旅部门填写);

  6.旅行社申请国内旅游地接补贴情况审核表(市州文旅部门填写);

  7.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事前审核表(申请文旅企业填写);

  8.甘肃省入境旅游补贴申请表(申请文旅企业填写);

  9.境外来甘肃考察人员名单表(申请文旅企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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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市文旅局信息统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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