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概的新闻:

涉嫌诈骗吗?
答案是肯定的,该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同时入职多家公司骗底薪”的行为,俗称“职业骗薪”。该行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已超出普通劳动纠纷范畴,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企业维权不应局限于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而应将刑事报案作为核心和首要的维权手段。

司法实践中,职业骗薪犯罪者主要采用以下手法:一是伪造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入职材料;二是虚构高净值客户资源或业绩能力;三是拒绝缴纳社保或拖延缴纳以规避核查;四是雇佣“群演”冒充客户,配合虚假业务洽谈;五是利用企业招聘管理漏洞和信息壁垒实施诈骗;六是在企业发现异常后,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手段继续获利。
所以具体到本案中,这24个人可能通过虚构其工作经历、学历、客户资源、出勤及工作成果,顺利进入公司,然后这24个人的根本目的并非提供劳动以获取报酬,而是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企业支付的底薪,企业基于对24个人的虚假履历和承诺的信任,误以为其是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员工,从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该劳动合同无效,所获“工资”实为赃款。
给大家找一些职业骗薪的案例参考:


企业该怎么维护权益?
首先,就是启动刑事报案程序,这是最有效、最具威慑力的维权方式,也就是说简单的,就报警即可。也许这24个人不光在你公司上班,可能也在其他多家公司同时上班骗取底薪。
其次,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这24个人伪造的学历证书、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其提交的虚假周报、日报、客户拜访记录;其他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的记录(证明同时入职),还有招聘网站上的虚假简历投递记录;与行为人的微信/钉钉等工作沟通记录,特别是能证明其虚构工作进展、伪造客户反馈的内容;其考勤打卡异常记录。以及整理好面试官、部门同事、财务人员等能够证明其工作表现异常、所述信息矛盾的证人名单及初步证言。
最后,就是民事途径,主张劳动合同无效,进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以“不当得利”或“欺诈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工资”及赔偿其他损失(如社保费用、管理费用等)。
另外,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企业也得提升提升管理,也别总想逃避社保缴纳,要不然诈骗团伙也不会盯上这个企业,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