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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保留子宫内膜癌患者生育功能—抗癌管家

齐心协力,保留子宫内膜癌患者生育功能—抗癌管家
2020年11月26日 11:53 新浪网 作者 见实科技湘儿

  随着子宫内膜癌发病年龄提早,晚婚、晚育现象的普遍化,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逐渐成为研究焦点。保留生育功能治疗涉及妇科肿瘤、妇科内分泌、生殖医学科、产科、内科等多学科齐心协力的合作。在2020年11月12~15日召开的2020中国肿瘤学大会(CCO)上,【肿瘤资讯】特别邀请到北京协和医院的杨佳欣教授就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研究进展进行分享。

  杨佳欣教授

  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妇科肿瘤组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员任中华医学会妇科肿瘤学分会委员及秘书长北京医学会妇科肿瘤分会委员国际妇科肿瘤杂志编委中国妇产科网编委《中华妇产科杂志》审稿专家

  精挑细选合适的患者

  杨佳欣教授:子宫内膜癌是妇科的三大恶性肿瘤之一,由于发病年龄提早及晚婚、晚育现象的普遍化,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成为研究焦点。子宫内膜癌的发病人群以老年人居多。但大概有5%的患者发病年龄

  主要治疗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杨佳欣教授: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保守治疗手段主要是药物治疗,尤其是大剂量孕激素治疗。孕激素治疗主要包括大剂量口服孕激素和局部孕激素治疗(局部孕激素治疗指使用含有孕激素的避孕装置)。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患者可能存在其他代谢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抵抗、肥胖等,需要对她们进行代谢疾病相关的管理和治疗。此外,还包括其他药物治疗,如GnRHa(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等,GnRHa可以使患者的雌激素水平降到更低。总之,保留生育功能的药物治疗包括GnRHa针剂、局部的孕激素以及大剂量口服孕激素等。

  目前,在保留生育功能方面主要的研究热点是如何更精准地筛选出合适的患者,既往通过传统的组织病理学分型、分化程度等筛选患者,例如根据分化程度,分为高分化、中分化、低分化来区别。将来可能通过采用分子分型,将内膜癌分为POLE突变型、低拷贝型、TP53突变-高拷贝型以及dMMR型,进而筛选出适合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同时还纳入包括Lynch综合征在内的相关遗传性检测。

  风险一直都在,与狼共舞

  杨佳欣教授:对于保留生育功能的子宫内膜癌患者来说,心理上还是会比较害怕、担忧,因为内膜癌毕竟是一个恶性疾病,存在远处转移的风险。在治疗过程中,患者担心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是否存在远处转移,是否会威胁生命。由于这部分患者临床分期是早期,而不是病理分期,没有手术病理证实,因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假阴性。大约有1%~4%的临床早期内膜癌患者存在宫腔外转移,包括卵巢转移、其他脏器转移、淋巴结转移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系统、详细地评估;同时充分告知患者相关风险,做到让患者风险知情。

  关键时机的把握

  杨佳欣教授:对于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一个选择是将肿瘤治愈,即停止放化疗1年之后,疾病不再复发,再考虑生育;另一个选择是通过治疗将肿瘤控制住,然后考虑生育,这是一种“缓兵之计”。实际上大部分患者选择第二种。患者完成生育之后,大多数指南建议应该接受子宫内膜癌分期手术,以切除子宫。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患者完成生育后,尤其是接受IVF-ET(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术)的患者,可能还保存有冷冻胚胎,并不希望立即手术切除子宫。这时候由于肿瘤仍然存在,仍有复发的风险,肿瘤的治疗还没有结束。因此需再次告知患者肿瘤复发的相关风险。建议患者继续维持治疗。我们在临床工作中,也有个别患者经过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完成生育后,经过3~4年再行子宫切除,发现肿瘤较前进展。

  生命大于生育

  杨佳欣教授:值得大家重视的是,子宫内膜癌患者是罹患恶性肿瘤的患者,保留生育功能决策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肿瘤的预后和患者的生育愿望。不能单纯地以生育孩子为目的去做冒险的事情。抗癌管家-康爱管家,我们一起抗癌,治愈癌症不是梦。毕竟与完成生育相比,生命还是排在第一位。而且这部分年轻的子宫内膜癌患者,相对肥胖者居多,存在很多其他导致不排卵、不育的因素。所以对于这部分患者的治疗,除了肿瘤本身的治疗,还应包括代谢疾病的管理和心理疏导。总之,一位女性如果没有孩子,可能是生活不完美,但过分地放大不完美,而影响整个人生,也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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