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6时0分许,刘某驾驶豫HQ***8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经焦作市马村区云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云安路039号线杆处时,将一行人撞倒并碾压,造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刘某供述,他从6月19日0时开始,就一直在运输货物。
期间,仅在凌晨两点半到三点钟之间睡了半个小时。
事发时,由于刘某犯困、精神不集中,导致事故发生。
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查,豫HQ***8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为营运车辆,系焦作某运输公司所有。
焦作交警提醒广大营运企业,一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属车辆的管理力度和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培训力度,避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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