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这篇报道包含与性侵、暴力行为、非法拘禁、未成年人遭受虐待相关的内容,存在触发部分人士心理创伤的可能,请原则性阅读。)
标题里的这位“总裁父亲”,叫鲍毓明。
看履历,法务高管、知名律师,十足功成名就的社会精英,却涉嫌性侵14岁的“养女”李星星(化名)长达三年。
这期间,李星星多次自杀未遂,每次主动报警,最后都因为一些原因,不了了之。最近的一次立案后,已经半年多没有动静。
直到最近,因为一篇报道,触目惊心的事实被曝光了众多令人发寒的细节——
2015年跨年夜,李星星被第一次强暴,那时她刚满14岁。
第一次兽行后,鲍毓明收走李星星的手机,把她关在家里,给她播放未成年人性题材影片。
报道来源:南风窗
鲍毓明对她有一套完整的说辞:这是正常的;说出去大家先讨厌你;别人都是坏人,我对你最好。
报道来源:南风窗
鲍毓明在警方要求的保证书上写,“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报道来源:南风窗
舆论被引爆了,可以想见,事件会被重新调查。
没更多事实证据出现之前,飘本不想在这个时候多说什么。
谁料,恶心人毫不吝惜继续展露着卑劣——
今天,鲍毓明回复了。
从未以“养父女”关系相处。
我对她百般疼爱,她恩将仇报。
奇怪,这话不前后矛盾么?
从来都不是养父女,那请问一个有钱有势的老男人,有什么契机和理由对贫寒家庭的小女孩百般疼爱?
而言下之意,难道是想往“两厢情愿,后来翻脸”的方向带?
这直白嚣张的“骚操作”,不能不让飘深思:
是在怎样的环境纵容下,涉及未成年人性侵、恋童癖的嫌疑人,可以如此有恃无恐?
又有多少人真正意识到,这是在把未成年人,置于多么危险的境地?
鲍毓明如此回应,公关上看并不高明。
只能说,它透露出一股,在法律目的上精明的险恶。
先抛去养父女的关系定性。
并且,李星星叙述中的第一次性侵,是发生在她14岁(满足不论情愿与否,都属强奸幼女的年龄)之后的。
此人能如此理直气壮,是否是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钻空子。
先否认——事情并不是她说的那样。
那你来说?
那说来话长……
呵呵,明显,是想把事件,往“正当恋爱关系”“你情我愿”上引。
且不说,根据目前女孩透露出来的信息,“你情我愿”的说法有多扯淡。
退一万步,对未成年人实施蛊惑性的性行为,这种情况,就不罪恶?
在性侵这件事上,在绝对的暴力面前,未成年人实际上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态度的。
或者说,任何态度都极大可能是成年施害者诱导、威胁、精神控制、社会控制的结果。
所以腆着脸说什么要星星不给月亮,曾经百般疼爱,纯粹是砌词。
哪怕她完全信赖的叫你叔叔,对你笑,她不懂啊!
问题根本在于,你做了什么。
《信笺故事》讲的就是这么一个平静而残忍的故事。
詹尼佛是一个未成年性侵受害者。
但二十几年来,她一直把性侵犯,称为她的“第一个男朋友”。
十三岁那年,她被送进了G太太办的夏日训练营。
在那里,她遇见了比尔,一个四十多岁的已婚男人。
比尔和G太太,都是极具性格魅力的成年人。
十四岁,害羞内向、家庭环境压抑的詹尼佛,爱上了这两个闪闪发亮的成年人。
她一直以为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却发现,美好的只有开头。
一直到48岁,詹尼佛都订婚三年了,她妈妈第一次看到她写的文章。
发现了她秘密的“第一个男朋友”。
这场“初恋”真实的恶臭面貌,才浮出水面。
原来现实的比尔,和记忆里的比尔,根本不一样。
成年人眼里的比尔,和孩子眼中的比尔,完全不一样。
在母亲的引导下,詹尼佛慢慢找回了童年记忆的真实面貌,慢慢和童年的自己,建立了对话。
原来,比尔一直通过各种语言、心理上的诱导,对14岁的詹尼佛,进行侵犯。
利用詹尼佛对父母的叛逆心理,提出建立一个理想的家庭的构想。
利用詹尼佛渴望自己变得成熟特别,摆脱“隐形人”处境的心理。
向她提出越界的要求。
成年之后,认知逐渐完整的詹尼佛,不是没有对这件事产生过迷惑。
但,她恐惧“未成年性侵受害人”的身份。
除了认知水平,大环境的不支持和不理解,可能才是珍妮佛选择独自消化这件事的主因。
多年之后,在未婚夫质疑是强奸的追问下,她才愤怒而支支吾吾地说:
“那是70年代,没人会谈论这种事!”
《信笺故事》中,詹尼佛讲课的一段台词,看似无意,实则意味极深。
她把自己由本性极度害羞,转变为在成年世界中游刃有余的经历,作为成功经验分享。
她成为了一个非常善于“适应生活”的变色龙。
这是在暗示,看似社会化程度极高的詹尼佛,实则在那段童年经历中,成为了一个拥有高度心理保护机制的人。
因为无力反抗,她试图把这段经历中作呕的部分抹杀掉。
把这场灾难定性为有利于自己成长的“特别的经历”。
受害者这种无可奈何的心理选择。
让她们,成为了施害者们的“共犯”。
所以,对于什么和未成年恋爱性关系的正当性。
别信。
施害者拿这个名头出来洗。
最好是一盆滚水泼回去。
所有把强奸往正当恋爱上引导的论调。
后面一定会给受害人扣一顶“家庭纠纷”“情骗”“仙人跳”等家务事的帽子。
“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句话,成了各类施暴案件中,施暴者们屡试不爽,削弱事件严重性的手段。
如此帽子一扣,让本来话语权小,发声欲望弱的受害群体,更加失声。
未成年人,本来就是话语权极小的一个群体。
性侵受害者,又是一个发声成本极大的群体。
双层身份一重叠,基本就掐住了他们的喉咙。
希望大家都记住一句话。
对于性侵受害者,尤其是未成年性侵受害者来说。
他们的沉默,永远值得理解和心疼。
他们的发声,永远值得赞美和珍惜。
性侵受害者,要开口,首先,得过得了自我那一关。
强暴,为何定性为暴?因为暴力,是这种行为重要构成成分。
心理上的耻感、身体的痛苦,双重压迫,大部分强奸受害者,都会有创伤性应激障碍。
为了不让精神走向崩溃,求生欲望往往会让受害者在一定时间内选择沉默和封闭,进行自我疗愈。
宁愿自我伤害,都没有发声的能力。
且,这种阴影的长度,往往贯穿一生。
过了自我这一关。
又要开始考虑外界那一关。
由于强暴是一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伤害。
性侵受害者,是一种极易受到二次伤害的群体。
社会环境,包括媒体、社交网络等对性侵受害者的好奇、兴奋和消费。
往往会成为性侵受害者二次伤害的最大元凶。
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性侵”二字。
热搜前几位,基本都是消费性情主角的内容。
媒体对性侵案件的描写,为了“把故事讲好”,也会选择绘声绘色的口吻化叙述方式,暗合大众的猎奇心理。
跨过了社会舆论压力这一关。
到了报案、受案、立案这一关,又是一个高门槛。
知乎法律大V @叶东杭曾科普过遇到强奸如何处理。
整个流程,从取证、到立案、到诉讼。
可以说,没有一定的操作水平,根本不行。
首先是,强奸案的证据很容易丢失,也很容易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
包括现场的搏斗痕迹,伤痕,以及身体和现场的毛发、皮屑、体液等。
叶东杭律师建议受害者第一时间到医院做全身性身体检查,留下证据。
但现实是,大多数受害者,出于心理或现实原因,都没有这种条件。
问询环节,也极容易造成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叶东杭州律师举例了几种容易被认为谎报的证词。
包括无法描述作案人的体貌特征、无法客观描述事情发展的顺序和细节等……
要求清晰地记清楚罪犯作案的情形、细节、过程……
口头叙述,加强记忆。
对于受害者来说。
在心理层面上, 基本上相当于你被捅了一刀,不仅要在痛苦中记住痛苦的形状和细节。
还要自己拔刀子,堵住伤口,前往就医。
有可能无立案的心理压力,又会成为第三次重创。
若不是有一定心理素质的成年人,在遭遇了这种事后,可以说根本就无法独立处理。
更别说心理承受能力更低、社会能力更差的未成年人。
飘飘为什么说,都是恶劣至极的性侵犯罪,但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依然不是一个程度的问题。
这更容易演化为一场对“女孩”的围剿。
一时疏忽,或者缺位的监护人;
道貌岸然、伪装得当的“有心人”;
不懂发生了什么、无法逃脱、更容易“失声”的受害者;
每个环节都不难复制,都算不上,“很少发生的个例”。
一旦连通了,就是惨痛悲剧。
林奕含的朋友曾这样描述她——
你是内心经历过核爆的人。
什么意思?
成年人遭到性侵,起码可以瞬间判定这就是侵害,我应该怎样坚决去做。
而未成年人,由于对世界的认知有限,再加上性教育的缺失,他们往往不能第一时间明确自己遭受了什么。
尤其那些打着爱的名义接近的“叔叔”“爸爸”“老师”。
侵害了他们,还挑他们的问题,使他们陷入我是不是做错了的疑问里。
《信笺故事》里,已经48岁的詹妮弗,是成功的纪录片女导演,拥有和年龄匹配的丰富阅历、独立强大的内心。
但面对母亲从她的年少作文里察觉到不对,势要追根究底的态度。
她的第一反应,依然是,“你就不能让我好好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吗?”
当未婚夫了解始末,说出来自成年人的判断:这是强奸。
詹妮弗无比愤怒——
我不需要你或者任何人称我为受害者
我不是受害者
我怎么能是受害者呢?
承认自己是受害者,太痛苦了。
当真相无法承受,人们才会选择躲进故事里。
篡改回忆、试图制造那些“让自己美好一点点的幻觉”,是一个弱势女孩的自救、自我保护。
是彻底崩溃前,能够得着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写道:
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以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沉默着接受,已经需要用尽力气。
我们应当理解,主动张开口讲话,有多难,需要多大勇气。
可是,很多人,在这个环节里。
在漠视受害者的勇敢、恐惧、痛苦。
有意、或者无意地。
那些事情,太需要勇气——
坐在笔录间的每次回忆;
为了立案必须保留提供的每个“证据”;
以及必要时候,为了被看见、重视,而成为报道的主人公,被讨论的对象;
无论善意恶意,其实都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二次伤害”。
更别提,只要性侵案,一定会出现的类似声音——
“她应该一开始就马上报警啊。”
“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男人独处?”
“你别提强不强暴的,我们不管。”
受害者们顾不上为这些喊痛,并不代表这些伤害不存在。
一个曾试过用各种方式,弄清这个世界、向这个世界求助的孩子。
一个主动报案、多次碰壁,甩着自己巴掌,也要配合做完不知道第几次笔录的14岁少女。
报道来源:南风窗
真的已经比大多数人,都要清醒勇敢。
飘飘无法忘记,在《南风窗》的报道、少女写过的文字里,都提到过的。
那唯一一抹,陌生的、温暖的善意。
“姐姐不需要你回报什么,这是姐姐欠你的,因为我们不够勇敢。”
报道来源:南风窗
但,要怎样才算勇敢?
在一件定性为社会的悲剧里,受害者做的,其实已经足够多。
其他人呢?
查下去、关注下去。
我原谅了他,因为这样我才能活下去。
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林奕含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一起保护她发声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