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财主识字不多,依靠家底深厚,花3000两银子捐成知县,每当押罪犯上堂,他都依据《论语》判案,让百姓苦笑不得,他却自称得意。
一天,陈知县升堂审案,衙役们押来三名犯人。第一个贼偷了一只母鸡,陈知县一翻《论语》:“朝闻盗,夕死可矣。”马上判道:“今天傍晚,必须处死此人!”第二个贼偷了一口铜钟,陈知县翻开《论语》:“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他立刻大喊:“马上放了,让他回家去!”第三个是杀人犯,自知罪大恶极,必死无疑了。陈知县翻开《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再查案卷,此犯的父亲也是杀人犯,三年前已被砍头。陈知县惊呼一声:“不改父志,真是一位孝子!”他给杀人犯鞠躬后说:“大孝子可敬,赶紧护送孝子回家!
那一天,陈知县派衙役去找《兵法》,衙役取来《孙子兵法》,陈知县一看火冒三丈:“老爷咋能看《孙子兵法》呢?快去拿老子兵法。”衙役说:“老子的书也有,但不是讲兵法的。”陈知县更加恼火:“没有老子兵法,咋会有《孙子兵法》呢?”于是,陈知县派人杖罚这位衙役20大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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