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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男足半决赛张玉宁射门被挡,按足球规则该判点球吗?

亚运男足半决赛张玉宁射门被挡,按足球规则该判点球吗?
2026年10月01日 01:42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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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淼茶话室

  来源:球场战术板

  按现行足球规则,金志树那个手球该判点球。这不是“仁者见仁”的争议,而是规则条文可以直接回答的问题。

  9月30日爱知·名古屋亚运会男足半决赛,补时阶段,中国队掷出大力手抛球后在韩国禁区形成混战,张玉宁禁区内右脚扫射,皮球击中倒地封堵的韩国后卫金志树的左手。球迷拍摄的视频显示,金志树的左手肘离开了身体,扩大了防守面积。

  中国队球员和教练组集体向主裁判示意手球,当值主裁没有判罚,VAR也没有介入。中国队最终1比2被韩国逆转,无缘决赛。赛后张玉宁接受采访时只问了一句:“裁判为什么不看一下VAR?”

  中国队球员向主裁判举手示意手球犯规

  规则把手球的“该判”与“豁免”写得很死

  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的手球规则有两层。第一层:手球犯规若发生在犯规球员本方禁区内,应判罚点球。

  第二层:哪些情形不构成手球,规则同样列得具体——球员用头、脚或身体其他部分触球后,皮球反弹到自己手上;球员倒地时,皮球击中位于身体和地面之间的支撑臂;皮球来自队友的踢球或顶球。

  中国足协2026赛季判罚统一尺度(依据《25-26足球竞赛规则》制定)把同样的原则拆得更直白:防守球员在防守过程中手臂远离身体、不自然地扩大了位置,手球应当视作犯规,出现在禁区内就要判点球;反过来,手臂紧靠身体或处于自然位置——比如倒地后用手臂支撑在地面——球打手上不视作犯规。

  所以问题收拢成一个:金志树倒地封堵时张开的那条手臂,算“自然位置”还是“不自然扩大”?

  金志树的球,不满足任何一条豁免

  把这次触球逐条套进规则去看:

  首先,球是张玉宁射门打过去的,不是队友踢的或顶的,排除“皮球来自队友”这条豁免。其次,这是射门被挡后皮球弹走,金志树没有手球后立即进球、也没参与进球,不涉及“手球后得分”那类判罚。

  关键在倒地这一条。规则的豁免写得明白:球员倒地时皮球击中“支撑臂”,指手臂位于身体和地面之间、承担支撑作用;足协判罚尺度的表述更直接——“防守球员倒地后用手臂支撑在地上”,球打手上不视作犯规。

  而球迷视频里金志树的左手肘是离开身体张开的,扩大了防守面积——这恰好落进足协尺度那句“手臂远离身体,不自然地扩大手臂的位置”的判例,按规则这属于手球犯规,在禁区内就是点球。

  规则在这里划的线细但明确:倒地封堵不豁免张开的手臂,它豁免的只是贴地承担支撑的那条支撑臂。金志树张开挡球的左手,不属于任何一条豁免,落在“应判”这一档。

  同一个规则,亚洲赛场九个月前就判过点球

  类似场景的判例并不远。2026年1月U23亚洲杯决赛,中国队对阵日本队,第56分钟日本球员突入禁区横传,皮球击中中国后卫刘浩帆的手臂,主裁判第一时间判罚点球,视频助理裁判介入后维持判罚,日本队主罚命中。

  U23亚洲杯赛场中国队球员带球对抗防守球员

  这是禁区内防守球员手臂“吃球”被判点球的直接先例,和这次金志树的情形属于同一类。

  与之对应的反例是本届亚运会小组赛对阵伊朗,张玉宁跟进补射,禁区内伊朗防守球员出现手臂触球动作,主裁判没有判罚。但那一场没有VAR,判罚就是当场裁判的一次性决定。判与不判的差别不在规则,而在有没有复核的机会。

  亚洲杯赛场双方球员在边线处争夺控球权

  这也正是半决赛这次争议最让人不甘的地方。半决赛的规程写明VAR可以介入,前一天的女足半决赛也有VAR介入的画面,偏偏这场中国对韩国的半决赛,全场没有一次VAR介入判罚。

  而按照足协判罚尺度,在使用VAR的比赛里,如果裁判没有判罚手球,视频助理裁判应当介入并建议主裁判在场回看。

  没有回放,规则就只剩半截

  张玉宁那句“裁判为什么不看一下VAR”问的是规则的缺口:即使主裁判临场漏判,VAR的职责就是补上这一环——介入、建议回看、把判罚纠正过来。可当全场比赛连一次回放复核都没有出现,这球该不该判的规则问题,就变成了执行层面的死结。

  这场比赛的争议还不只这一处。体坛周报的复盘提到,当值主裁对韩国球员的无球报复冲撞只出黄牌,中国队传中前遭遇的踩踏犯规也被忽略,反而吹罚了随后的中国队犯规。

  赛场中中国队球员高速带球突破对方防守队员

  裁判尺度的问题可以吵一整晚,但纯粹按规则指向来看,金志树张开手臂挡下张玉宁的射门,就是禁区内的手球犯规,应当判罚点球。规则的文字是清楚的,留白的是那90分钟里一次都没按下去的回放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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