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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2020年07月06日 19:39 新浪网 作者 花叶子红

  2020年07月06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社保卡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中新网客户端7月6日电(李金磊)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人社部7月6日表示,当然是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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