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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高考”方案发布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广西“新高考”方案发布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2021年09月15日 19:52 新浪网 作者 中青数字传播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南宁9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谢洋)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标志着广西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改革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为了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广西将建立全区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普通高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普通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后,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024年起,广西统一高考采取“3+1+2”模式,即考试科目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统一高考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2024年起,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均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鼓励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替代职业技能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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