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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护权为事实孤儿权益保护“遮风避雨”

让监护权为事实孤儿权益保护“遮风避雨”
2021年11月26日 17:45 新浪网 作者 中青数字传播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丁鑫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在一次下乡走访时,江苏徐州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丹遇到了一个自称“我不喜欢妈妈”的小姑娘。原来,这个小姑娘是一名事实孤儿。所谓“事实孤儿”,是因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愿意担任监护人,长期处于生活困顿状态。

  李丹介绍,即使有其他亲属代为照看,但大多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建立起正式的监护关系,无法满足儿童权益保障和健康成长需求。

  “有100多户”。李丹说,大多是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或者再婚,孩子只能“野蛮生长”。

  女童丽丽的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女孩告诉李丹,“我记不得爸爸妈妈长什么样子了”。男孩大成的父母外出打工后音讯全无,他不得不离开学堂……

  为切实解决“事实孤儿”的权益保障问题,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就变更监护权的相关规定对孩子的亲属进行详尽的释法说理,并牵头当地民政部门、公安局、法院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以全面保障儿童权益、为困境儿童解困为主题,明确了当事儿童系困境儿童的一种,民政部门应当分类别、分层次,给予不同内容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同时达成对变更监护权案件互通线索、支持起诉的统一意见。

  目前,该检察院已对17名困境儿童支持起诉,推动法院支持起诉意见,依法作出撤销原有监护人监护权的决定,对其他困境儿童的支持起诉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

  现在,丽丽的监护权人变更为从小带她长大的祖母;大成在检察官的协调下重回学园。

  案结事未了,落实监护责任绝非帮扶困境儿童的终点。考虑到这些孩子大多家境贫寒,李丹申请资金,特意准备了过冬“大礼包”——保暖衣物、被褥等基本生活物资和一些崭新的儿童学习用品。

  对那些已经落实监护责任的家庭,未成年人检察官坚持常态化追踪回访,让监护权真正成为儿童权益的“保护伞”,发挥遮风避雨的作用。还与教育部门主动沟通心理疏导、辍学儿童返学等情况,并为困境儿童申请贫困生资金补贴、学费减免等优惠,打造心理健康、生活资金、教育保障“三合一”的帮扶体系。

  “被监护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新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岩说,对困境儿童支持变更监护权起诉,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能,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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