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朋友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她说:“你会因为感动而接受一个人么?”
我先是查了一下百度,发现里面的评论大都是不看好的,他们认为感动是感动,而喜欢是喜欢,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这样没有喜欢为前提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
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是我在这里想分享一下我另一个好朋友小雨的经历。
我和小雨是在舞蹈室认识的跳舞伙伴,她矮矮的个子,可爱的脸庞,一幅乖巧的模样,应该是很多男孩子心中的理想女朋友人选吧。
但是她却迟迟没有谈恋爱,她说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硬是把周围的男孩子处成了兄弟。
有一次她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我很吃惊,一问才知道原来一开始他只是她众多朋友中最普通的一个。
那为什么最终会选择他呢,应该是那天晚上男生甜甜的表白吧。
小雨回忆道:那是小雨生日的一天晚上,在舍友们的撺掇下,她来到了舍友早就定好的KTV,一推门,看见地上铺满了玫瑰花和心形的蜡烛,一路走过去,站着一个男孩子,那就是他。
他说了一大段情话,并且单膝跪地,深情地望着小雨,说道:“你愿意让我为你遮风挡雨,陪你看尽世间繁华么?”小雨一下子被惊住了,满满的感动过后,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他的表白。
我想,只有超级喜欢自己的男孩子才会这么费尽心机的弄一场盛大的表白吧。
后来我问小雨,你对他什么感觉呀?
小雨说他很关心自己,在一起之前每天都会以早安开始,以晚安结束,话语里透着满满的小心翼翼。
有一次小雨没看到消息,他急坏了,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冒着大雨赶到小雨宿舍楼下,确定没事才匆匆离开。
那你喜欢他什么呀?
可能喜欢他喜欢我吧。
我想如果从专业角度分析的话,小雨这样的情况,应该叫做:恋爱补偿效应。
意思是,人们会更容易喜欢上喜欢自己的人,但这种喜欢只是一种“补偿”而已。而用在小于雨身上,就是说,男生做的一些事情让她很感动,而她接受了男生,而这种感情,只是作为对男生的一种补偿而已。
就像逛街时遇到的猫猫狗狗,他们不来主动接近你,你应该都不会主动摸它吧。
后来小雨和男生相处得很愉快,现在已经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了。
可能人们的感情就是这样奇妙,从感动到习惯,再到喜欢,最后上升的爱。
慢慢的,那个主动接近自己的人,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我们互相问候生活,互相分享点滴,互道早安和晚安,自然而然,那个人也就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从而占据我们的心灵。
要不是他们先主动,我们怎么会对他们产生好感,又怎么会轻易让他们接近呢?
补偿和喜欢是不一样的,“补偿”是在我能力范围内的,而喜欢却要去我们做的更多,主动付出更多。
他主动关心我,而我也慢慢地主动了解他。
至于恋爱补偿效应,没有人规定过因为他喜欢我所以我喜欢他,这种喜欢就不叫喜欢吧。
不管过程怎么样,只要最后结果是我成功地喜欢上了他,不就好了么。
回过神来我和朋友说:始于感动的爱情挺好,只要最后终于喜欢不也挺美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