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红在租房合同有效期内将房子转租给了另外一个租客,转租行为也得到了房东的同意。但是后来这个租客把出租屋里原有的家具给弄坏了,房东联系上小红,要求小红赔偿。小红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把房子转租给别人,跟自己没关系。请问到底谁说得对?
答:房东说得对,小红应该赔偿房东的损失。
转租并不等于停租原租房合同仍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来 源:县司法局
执行编辑:张文静
责任编辑:王淇圣
审 核:李 楠
【来源:今日汤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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