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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险就请离职!”老板被判赔8万还让员工打折:你们一手造成的

“要保险就请离职!”老板被判赔8万还让员工打折:你们一手造成的
2020年11月25日 12:45 新浪网 作者 晴天的游戏频道

  有网友爆料,王某在重庆渝北开了养老院和酒店。今年5月份,他在工作群告诉员工:要买社保就离职,他那里买不起,想买就去找别的工作。此举引发了4名员工的不满,他们辞职后申请了劳动仲裁,共获赔7.98万元,但是王某一直没有支付这笔钱,他表示公司没钱,希望员工打个折。员工则表示,除了不给交社保,王某还从来没有和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一旦成立,公司就要和员工签订合同,这是《劳动法》第58条明确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哪怕这三十日还在试用期也是如此。但在现实中,很多公司都是过了试用期才缴纳社保,或者是工作满一年后才缴纳社保,像王某这样,纯粹不把《劳动法》当回事的人也不少。

  

  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公司想降低经营成本,怀着侥幸心理试图逃避法律责任。但一旦员工发生工伤或者是重大疾病,企业往往会在经济上付出惨痛的代价,长远来看,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江苏苏州某法院就审理过这样的一起案件:杨某入职时,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保,工作6个月后,他得了白血病,一个月就用掉了20万的治疗费。在他确诊后,公司补缴了相关费用,但无法报销医疗费,杨某和公司协商无果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担20万的医疗费用。

  

  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当员工不能享受社保有关待遇时,损失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公司若是按时缴纳社保的话,那么医疗费就可以通过保险的途径去报销,而不用自己出钱了,何苦呢?为了省钱,结果花了更多钱。

  不缴纳五险一金的多为小型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又想用最低的成本博取最大的利益,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大企业的法律意识更强,而且也更加重视社会声誉,在这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对于劳动者来说,找工作时就要规避相关的风险,在面试的时候就要询问对方关于社保、公积金之类的问题,没有社保的公司是缺乏长远目光的,若是有别的选择,还是不要去比较好。

  若是找工作之前对社保之类的问题缺乏了解,入职后才发现自己被坑了,也可以积极维权,通过仲裁、诉讼的渠道要求对方补缴社保。若是公司拒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也没有关系,可以把打卡记录、工作记录、聊天记录保存下来,只要可以证明双方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了,这既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尚未经历失业、生育和生病等大事件时,很多人感受不到社保的重要性,所以就不是很看重这个问题,这是不可取的。当公司提出多发一些现金来代替社保时要拒绝,这样不仅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会让整个社会大环境变得越来越差,当大家都默认这种做法时,就没有公司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去缴纳社保了。如同《劳动法》本就规定了双休和8小时工作制,但是996盛行后,劳动者们双休的权益都很难被保障了。

  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应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合同的公司,可以罚款,当罚款的数额超过他们省下来的数额时,公司就不会投机取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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