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预售开启,李佳琦薇娅仅两日就直播带货近90亿!你买买买了吗?剁手同时,不禁会想,李佳琦、薇娅等网红直播咋缴税?税务总局最新回复,平台经济缴税就按这个来!
一、明确了!网红直播缴税就按这个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进行了答复。
划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1、平台经济中的自然人能否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主要看是否做了税务登记。
自然人持续开展业务,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并选择按期纳税的,可以享受。
2、平台企业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同其他企业相同,区分不同的情形来适用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
3、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按照业务实质判定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综合以上,平台经济缴税等,跟其他企业来说没什么不同。
二、具体到网红直播等,有4种缴税方式可以选择:
之所以有4种方式,是因为当前网红直播有4种经营方式,对应的缴税方式也都不相同。
1、如果李佳琦、薇娅等以独立身份进行工作,直播的平台只是一个场所的话:
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来代扣代缴个税,同时网红还需要去税务机关开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等。
2、当前普遍的形式是,网红个人成立了工作室,并通过平台直播。工作室跟直播平台属于劳务关系。
这种情况下,工作室多数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对比而言,税负比较低。
此种情况下,还需要缴纳的有增值税和附加税。这种方式,税负较低,很多网红在用。
3、网红跟经纪公司签约,并通过平台来直播。
这种情况下,主要看网红跟经纪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协议。
如果是劳动合同,则按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如果是劳务协议,则按劳务报酬扣缴个税,并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4、网红跟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直播平台雇佣了网红作为员工进行直播带货。
按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同时网红个人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