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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销售伪劣儿童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赔偿款将会这样用

全国首例销售伪劣儿童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赔偿款将会这样用
2020年10月20日 15:41 新浪网 作者 浙江融媒体

  10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全国首例销售伪劣儿童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8万人通过直播在线观看本案庭审及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吕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伪劣儿童口罩的行为,侵害了公共卫生安全,危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依法应在全国性的新闻媒体上发布警示公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共利益损失25万余元,赔偿款用于全社会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情防治的公益活动。被告吕某表示不会上诉,服从法院判决,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杭州这起“口罩”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第一起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结束后,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共同签署了公益诉讼赔偿款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25万余元赔偿款转交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专门用于未成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公益事项。

  一些学界专家认为,该案深入探索对公共卫生安全、未成年人健康权益的司法保护,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对如何修补受损公共利益进行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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