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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退休后,总以为纪法管不到自己了

东海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退休后,总以为纪法管不到自己了
2021年05月13日 16:1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忏悔录摘录

  我悔不该忘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只想到为自己退休后作打算,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开发商提供帮助和便利,站在开发商的利益一边,收受贿赂,做出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违纪违法事情。

  我悔!悔!悔……我此时的后悔心情是千言万语都难以言表。

  高明,男,1955年4月出生,东海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处级)。2018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2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9年5月,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作为一名县级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明涉案金额之巨令人震惊。他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000多万元,其中单笔受贿最高达300万元;此外,还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公司,从中获利3700余万元。

  是政客也是“掮客”

  高明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爷爷是革命烈士,父亲参加过解放战争。他从小耳濡目染,深受影响。工作后,他凭借自己的努力,逐渐得到了组织的认可,走上了领导岗位,从2001年开始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后,随着房地产行业迅速兴起,作为当地“土地爷”的高明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在与一些商人老板的交往中,他的心态逐渐失衡。“好多老板开好车、买好房,特别是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也发了大财,自己产生了不平衡。”

  第一次,高明把目光瞄向了有意在当地开发房地产的老板陈某。他将别人急于转让某地块的信息透露给陈某,并亲自带陈某去现场“踩点”。事成之后,陈某送给高明10万元感谢费,就此打开了他贪欲的闸门。

  为逃避调查,高明一边当“政客”假装务实清廉,一边当“掮客”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多了,他还总结了三个原则:防亲戚同学不防外人,防本地不防外地,防君子不防小人。看似“安全”的原则,实则掩耳盗铃,害人害己。

  让违法变成“合法”

  当官发财,自古两道。但对高明来说,这却是例外。在透露土地信息、充当“掮客”这些“小打小闹”之后,他把目光瞄准了更大的“商机”。

  “政策要打擦边球、遇到红灯绕道走”,“灵活、变通、默契”……在忏悔书中,高明坦言,本应是“守土卫士”的他,却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处处为不法商人想办法、打掩护,为不合法的商业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自己从中收受巨额贿赂。

  为了让违法操作不受质疑,高明还创造了一套以业务会办会代替正规审批流程的独特办法,美其名曰“民主会商、简化办理”。在高明任职期间,局里“三重一大”事项、用地审批事项、土地执法事项都由会办会决策,所谓的“民主会商”俨然成了他任性发号施令的“一言堂”。

  退二线不退“前线”

  2009年,高明因身体原因转任局党组书记。2011年,他退居二线,卸下所有职务。此时的他突然发现电话少得出奇,找他办事的人更是屈指可数,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

  “这时,我的好友葛某某来找我,问我在家干什么?有没有兴趣出山。”既希望找回曾经的“存在感”,也想为退休后留个“物质”保障,高明决定继续在土地上做文章,敛财变本加厉、近乎疯狂。

  他天真地认为,退下来了纪法就管不到了。他形容自己,“就像违章没有受到处罚的司机,仍不停地在高速路上奔跑”,甚至动起了吃着“公家饭”、挣着“私房钱”的心思。

  不仅违规兼职,高明还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房地产公司。该公司表面上是以其亲属名义开发投资,实质上大小事务都由他说了算,连财务审批都需他签字认可。有了他的庇护,该公司赚得盆满钵满。

  金钱上的富有,无法弥补精神上的空虚。据他回忆说,转岗之后,他从未参加过一次党组织生活,从未参加过一次警示教育,甚至连党费该交给哪个党支部都不清楚。正是缺乏党性锻炼、理想信念缺失,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时,收不了手、刹不住车,最终“东窗事发”,毁掉了本可以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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