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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套“人才房”高层次人才免租金

110套“人才房”高层次人才免租金
2021年07月31日 16:21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董振霞 实习生韩昕苑 通讯员王业宏)张店区又一批租赁型人才公寓开始接受社会申请报名。昨天记者从张店区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张店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租赁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由山东西地置业有限公司代建110套,项目名称为尚品大厦公寓楼,位于张店区金晶大道以西,联通路以北,总建筑面积5768.67平方米,主体建设已全部竣工,目前已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张店区表示,这批“人才房”将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免租金。

  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张店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申请人须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之后。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张店区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进行分配。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须在张店区无私有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申报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3日。申报地点:张店区新村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一路113号,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302室。每个家庭(含1人家庭)只能租赁一套;工作地在张店的符合淄博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租赁张店区的人才公寓,不再享受市级人才公寓保障;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特需人才,租赁张店区人才公寓的,可一事一议。

  租赁型人才公寓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不超过5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因特殊情况仍继续租赁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凡是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5年内取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租赁型人才公寓将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免租金,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不含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未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和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2020年市政府公布的张店区市场平均租金13.58元/月·平方米)。淄博西地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收缴物业管理费(含电梯费3.9元/月·平方米)。

  咨询电话:

  0533-2869292、

  0533-2271109。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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