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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杨沫之子称母亲遗嘱被中国现代文学馆“搞丢”?文学馆回应:还在文学馆 家人知道遗嘱内容

作家杨沫之子称母亲遗嘱被中国现代文学馆“搞丢”?文学馆回应:还在文学馆 家人知道遗嘱内容
2021年08月24日 18:09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24日,《青春之歌》的作者杨沫之子马波在微博发文称,已代表家人给“当代文学馆”写了封信,对他们未尽到保管好母亲的捐赠物品,导致《青春之歌》翻译本丢失,甚至还把母亲遗嘱丢失非常失望。马波称,他认为母亲的著作权捐赠后“根本得不到认真保护,我们三个孩子一致拒绝文学馆要与我们再签捐赠协议。”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马波所说的“当代文学馆”应为中国现代文学馆。中国现代文学馆此前发布的文章介绍,杨沫为中国当代著名女作家。她的代表作长篇小说《青春之歌》自1958年1月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学生的喜爱,多次再版,总发行量逾500万册,并被译成近20种文字介绍到国外,感染和感动了一代又一代青年读者,成为“我国当代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中国现代文学馆介绍,在去世前一年,杨沫立下遗嘱,将《青春之歌》的版权、10万元稿费以及一批珍贵的手稿、文物全部无偿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这是迄今为止大陆作家中唯一一位捐赠版权给文学馆的。中国现代文学馆原副馆长、著名学者吴福辉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学馆的诞生与发展》一文回忆说:“比较晚成立的‘杨沫文库’因作者开创了不仅赠书赠物并赠送版权的先例,而显得十分特别。”

  杨沫遗嘱捐赠后被指“遗失” 后人质疑馆方保管能力

  在杨沫去世26年后,杨沫的子女为何忽然就母亲的著作权提出争议?

  “巴金先生当年号召建立中国现代文学馆,我妈妈非常支持,因此生前立下遗嘱,把10万元钱以及自己所有作品的版权都捐给了中国现代文学馆。母亲在1995年去世后,我们也尊重母亲的意愿,于1996年举行了‘杨沫图书、版权、稿费捐赠仪式’,将包括遗嘱在内的众多文献捐赠给了中国现代文学馆。”杨沫的儿子马波24日下午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前些年中国现代文学馆的一位负责人曾来找到马波的哥哥,“当时对方跟我哥哥说,找不到我妈妈的遗嘱了,希望我们能够跟他们续签一份捐赠协议。”

  马波说,这件事令包括他在内的杨沫子女非常不满意,“当时我就代表我的姐姐和哥哥,给中国现代文学馆写了一封信,表达了不愿意续签的想法。但此后就没有收到回信。”

  此外,马波称,多年前他想拍摄一些母亲生前作品的翻译本的照片,“我母亲的《青春之歌》翻译了十多个版本,朝鲜语、蒙古语等等,这些翻译本当时也都捐给了中国现代文学馆。后来我去中国现代文学馆,想把这些翻译本找出来拍照,对方却说找不到了。”马波表示,“后来文学馆那边也曾透露说,母亲的遗嘱没有丢,但无论母亲的遗嘱是否还在,文学馆的保管水平都让我很担忧。”

  中国现代文学馆回应:遗嘱保存在文学馆内

  马波称,另一个让他和哥哥姐姐不满意的是版权捐赠之后,《青春之歌》被改编成的其他影视、艺术作品的效果。“捐赠之后,《青春之歌》曾被改编成两版电视剧,但这两个版本我们子女都觉得看不下去。还有一次《青春之歌》改编成了舞台剧,可剧中人物的选角和原文很不一样,比如原著中一位主角应该是胖子,但演员却一点也不胖。”

  马波表示,目前他希望通过协商收回母亲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的版权,“我觉得这是我们母亲留下的东西,我们会更加珍惜。我也在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要回版权的可能性。”

  24日下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现代文学馆方面了解到,目前杨沫的遗嘱仍被保存在中国现代文学馆,“我们相信杨沫的家人都了解杨沫女士遗嘱中的内容。”

  律师:赠与和遗嘱继承的撤销只能由本人实施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向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表示,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杨沫给予中国现代文学馆的并不只是作品手稿,而是作品的全部版权,那么作品改编等权利都已交给了中国现代文学馆,从法律上来说,中国现代文学馆进行改编是不需要征得家属同意的。

  此外,赵虎表示,虽然新的《民法典》规定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这个撤销行为也必须由赠与人实施,赠与人的亲属无法实施。

  而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杨沫捐赠版权的行为更符合遗嘱继承的法律手续,而遗嘱的撤销行为也只有立遗嘱人本人才能实施。“如果立遗嘱人曾在遗嘱中提出,遗嘱继承人要尽到对财物妥善保管的义务,那么继承人如果没尽到这一义务或许构成违约。但目前来看,遗嘱中应该没有添加这一条款。”不过赵虎表示,从道义上来说,接受捐赠的机构应该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护好捐赠的财物,“否则财物受损了,不但是接受这些捐赠财物的机构的严重损失,也会打击以后捐赠者的捐赠热情。”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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