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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危险作业案宣判!非法流动加油引发火灾 男子获刑6个月

江苏首例危险作业案宣判!非法流动加油引发火灾 男子获刑6个月
2021年09月12日 11:52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装载大量汽油的流动加油车在道路上行驶,可以说是隐患重重。但却因有利可图而屡禁不止,成为游走在城市中的“定时炸弹”。今年4月,南通潘某某就因为非法提供流动加油服务在居民区附近了引发火灾,被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9月9日,潘某某因危险作业罪获刑六个月,这也是江苏省首例危险作业案件的宣判。

  在庭审现场,法官宣布:“被告人潘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潘某某于2020年5月至今年4月期间,在南通市区非法从事汽油储存、运输、销售。非法改装机动车,使用储油桶、油泵、计量器等工具,利用外置电瓶接电的方式驱动油泵流动,为他人加油作业。这些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害人又害己。今年四月份,其在一次非法加油作业中,电瓶产生的电火花遇汽油蒸气突然发生爆燃。

  南通市崇川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冯说:“潘某某的油主要来源于地下炼油厂。由于价格相对便宜,好多人贪图便宜来买他的油。今年四月的时候,他把车停在孩儿巷两个小区之间小路上加油,突然发生了火灾。当场导致他本人双下肢受伤,周围的几辆车以及临街的几个空调全部被烧毁。之后,公安机关以危险作业罪对他进行立案。”

  危险作业罪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明确了立案量刑标准。潘某某的案件是南通崇川法院宣判的第一起以危险作业罪定罪的案件,也是全省首例。

  被告人潘某某说:“我现在后悔了,以后不会做这些事情,肯定要改正的。”

  王冯说:“希望通过这个案件对目前仍然在从事非法加油的违法行为人乃至犯罪嫌疑人做一个提醒,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希望违法行为人不要心存侥幸,停止作业。一旦触犯法律,我们将严惩不贷。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到非法加油点加油。”

  (蒋岚 吴佳笑 孙超 南通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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