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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印发,推动河湖长制落地

《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印发,推动河湖长制落地
2021年09月17日 17:29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近日,《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进一步对各级河长湖长、河长联系单位、河长办“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7年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济宁构建了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河湖长体系,推动河湖长制向农村坑塘沟渠延伸,完善了加强河湖保护的制度机制,重拳出击,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河湖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河湖长制已从水域岸线“四乱”整治向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转变,河湖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上升到更高更深的层次,河湖水污染防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意见》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履职行为,发挥各级河长湖长履职作用,推动河湖长制落地生根见实效。

  《意见》主要包括总则、主要职责、主要任务、履职方式、问题检查整治、组织总结考核共6章35条。

  《意见》的主要创新点在于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各级河长湖长的巡河履职重点和方式,因河湖施策,针对市级河长湖长担任的黄河、大汶河等12条大中型重点河湖,既明确了检查整治“乱占、乱建、乱采、乱堆、乱排”等共性问题,又根据河湖差异拉出汛期、非汛期,山洪河道、平原河道,通航河道、非通航河道检查整治的差异性问题,从而提升河长湖长履职成效。比如梁济运河,兼顾南水北调输水、通航等功能,重点突出输水干线水质、港口码头污染防控等问题。泗河,是济宁东部最大的山洪河道,重点突出沿河闸坝工程运行、非法采砂打击等问题。东鱼河,是湖西平原河道,承接上游跨区域来水,重点突出沿河稻田退水,跨区域水质联防联控等问题。

  《意见》还提出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治,吸收前期南四湖流域统筹、区域联治的成功实践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吕光社 张秋美)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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