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面对“井盖吃人”顽疾,他们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面对“井盖吃人”顽疾,他们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2021年09月18日 16:46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9月8日,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到县城各主干道走访,对破损窨井盖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经现场查看,相关部门对破损窨井盖修复率近100%。走访结束后,检察官郑龙在工作本上记录。

  小井盖,大民生。自去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一份事关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四号检察建议”至今,窨井盖整治已经成为我省检察机关守护百姓“脚底下的安全”的重点工作。

  数据显示,自去年4月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就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进城乡安全治理共组织专题调研及专项推进会4次,座谈交流及召开联席会25次,联合检查、专项巡查33次,制发类检察建议9件,公益诉讼立案9件,专题法治宣传28次,投放、张贴宣传资料、海报510份,督促更换整改问题管井盖、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消除安全隐患2300余个/处,有效提升了公共安全设施管护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出行安全。

  从严惩处涉窨井盖犯罪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指导案例精神,我省检察机关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批捕起诉涉窨井盖刑事案件2件2人,及时惩处涉窨井盖类犯罪。

  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到12345平台查询关于市民反映的窨井盖问题。

  2020年8月7日,海口一男子钟某庄在盗窃市政进水井盖时被当场抓获。经查,钟某庄共6次在海口市琼山区几个路段盗窃18块市政进水井盖。公安机关以钟某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琼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涉窨井盖刑事案件。

  2020年11月,琼山检察院受理了该案,成立专门的办案小组研究办理。经审查,被告人钟某庄先后6次盗走行人较密集的非机动车道上井盖18个,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该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12月22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判处被告人钟某庄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介绍,针对涉窨井盖犯罪,我省检察机关在重罪检察条线指派专人负责,加强上下联动,逐案登记、实时监控涉窨井盖刑事案件,确保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指导、依法办理。

  截至目前,我省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指导案例精神,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批捕起诉涉窨井盖刑事案件2件2人,及时惩处涉窨井盖类犯罪。

  治理由“点”到“面”

  “‘井盖吃人’是社会治理中的‘顽疾’,不能就案办案,还应延伸职能作用,填补社会管理漏洞。”琼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冯源长表示,全省首例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办理后,该院成立了涉窨井盖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窨井盖走访排查20余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力求通过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共同发力。

  由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到公共安全管理的“面”,以窨井辐射公共安全,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昌江检察院联合县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在昌江石碌地区对窨井盖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7月中下旬,儋州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对儋州市窨井盖安全问题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多处窨井存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等情形,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安全隐患。发现上述问题后,儋州市检察院立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儋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此外,琼海、万宁、昌江等地检察机关在涉窨井盖领域探索开展“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模式,强化协同作战,提升综治质效。海口、三亚、文昌、定安等地检察机关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窨井盖管理不重视、巡查维修不及时等情况,采取上门督导、座谈协调、实地查看等方式,向住建等责任部门指出问题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省检二分院联合东方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各分市检察院组织辖区检察院、相关主管部门、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组织联合调研、联合巡查检查,推动简章立制,协同解决难题。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走访省住建厅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各部门推进落实《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进展、困难问题及经验成效。

  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借鉴各地经验做法,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内外协作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整治情况“晒”阳光下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4月开始,琼中检察院多次对县城主干道、大型小区周边的窨井盖进行走访,排查。

  琼中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访,了解窨井盖整治情况。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张星摄

  “有的占用盲道,有的长期被重车碾压造成损坏,有的建设不达标,有的丢失后一直未及时补装。”郑龙介绍说,掌握情况后,6月11日,琼中检察院联系了该县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了一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审查听证,还邀请县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旁听。

  “这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工作,确实需要各部门联动起来。”“井盖虽小,可它的权属、管理、监督往往分散在住建、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权责交织、十分复杂。”“要先捋清各部门的权责。”会上,县人大代表对检察院这一举措纷纷点赞认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不到两个月,住建部门发回检察建议回复,表示对排查出问题的窨井盖将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同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琼中检察院检察官王春晓介绍说,听证是实现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广泛听取相关各方意见,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治理效能,切实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注民生小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公共安全管理,检察机关这种做法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大实事。”海口市民华思琪说。

  如今,细数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交出的答卷,群众点赞声就是最好的答案。

  省检二分院、东方市检察院干警实地查看东方市窨井盖治理情况。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以更严的要求,更细的部署、更实的措施,扎实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