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医保局围绕“生育保险”话题进行政策解读,不少市民都对相关内容产生了兴趣。对此,大连市医保局给予了详细解答。 我市在职女职工可享受的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津贴、计划生育术后休假津贴;男职工可享受陪产护理津贴。 根据我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和产假(男职工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画重点!孕期和产假期间不能断缴。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计划生育术后休假、护理假)天数。 产假(护理假)天数是如何计算的? 女职工产假天数:享受基础产假天数98天,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加60天,难产、剖宫产的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男职工护理假天数: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的享受15天。 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市医保局介绍,我市生育保险全部待遇均已实现网上办理,部分业务已实现免办自动发放。职工可以自行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拨付。 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 微信搜索并关注“大连市医疗保障局”—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生育津贴申领” 第二步 点击下方“新增申报”,即可进入生育津贴申报页面 第三步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线下办理: 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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