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阳市太子河区徐往子派出所抓获两名涉嫌高空抛物的男子,这是3月1号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后,我市首例涉嫌高空抛物罪案件。
8月12号22时40分,徐往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高层楼房飞下两块砖头,砸中了两辆私家车。徐往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迅速锁定案发区域,开展摸排侦察,最终在该单元22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徐某和罗某对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徐往子派出所所长刘光焱介绍,自今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希望每个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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