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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回归正常轨道人均可支配收入17428元,增幅排全国第7位

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回归正常轨道人均可支配收入17428元,增幅排全国第7位
2021年10月20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报讯(记者 姚东 实习生 赵雯昕) 10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在贵阳召开的贵州省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28元、同比增长11.3%,增幅排在全国第7位,两年平均增速9.0%,位列全国第三。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王伟宇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28元、同比增长11.3%,增幅排在全国第7位,两年平均增速9.0%,位列全国第三;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01元、同比增长9.8%,增幅排在全国第10位,两年平均增速7.3%,位列全国第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37元、同比增长11.6%,增幅排在全国第17位,两年平均增速9.9%,位列全国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

  从收入来源来看,增幅从高到低的分别是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王伟宇依次介绍拉动每一项收入增长的原因:

  经营净收入:前三季度,全省人均经营净收入3484元,同比增长19.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经营净收入增长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全面复苏。二是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前三季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5336元、2162元,同比分别增长

  25.3%、10.6%。

  工资性收入:前三季度,全省人均工资性收入9336元,同比增长12.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3.6%,在我省居民收入结构中仍居主导。工资性收入增长得益于我省良好就业氛围。1-9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8.67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2.60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57万人。

  财产净收入:前三季度,全省人均财产净收入1082元,同比增长9.2%。财产净收入增长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房屋租赁收入增加。二是资本和土地等要素市场不断完善,国内股票市场反复活跃,加之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格局加速形成,较好的支撑了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转移净收入:前三季度,全省人均转移净收入3526元,同比增长3.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转移净收入增长是因为6月我省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提升了我省居民养老金定额和年限,退休工人的收入进一步增加。同时,医保报销范围扩大,政策性生活补贴、学生营养午餐等国家惠农支农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也拉动了转移净收入增长。

  从收入所反映的民生状况来看,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回归正常轨道,居民消费保持快速增长。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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